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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省属企业新型智库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资发[2024]14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11-22
实施时间: 2024-11-22
法规类型: 山西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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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
  现将《山西省省属企业新型智库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国资委
  2024年11月22日

  山西省省属企业新型智库建设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决策部署,指导省属企业做好新时代新型智库建设工作,推动省国资系统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省属企业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努力建设一批支撑企业、引领行业、服务全省、面向全国的新时代山西省省属企业新型智库,充分发挥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重要功能,更好服务省属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更好服务国资国企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省属企业改革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党管智库,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重点面向行业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和战略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的政策建议,着力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
  坚持科学精神,积极研究探索。坚持求真务实,注重问题导向,树立“专、精、深、透”的研究理念,深入调查研究,深刻研究阐释,探索契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规律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理论,持续塑造企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坚持改革创新,实现特色发展。找准功能定位,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顶层设计,以体制机制创新引领智库高质量发展。坚持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思路,聚焦省属企业优势领域,立足省情,结合实际,着力打造具有地域经济特色的新型智库。
  (三)总体目标。到2027年,基本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引领发展、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时代省属企业新型智库体系;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富于创新精神、勇于担当作为的决策咨询队伍;建立治理完善、充满活力、讲求质量、资源配置合理高效的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力争到2035年,在省属企业所涉重点行业领域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建成一批行业领先、国内一流的省属企业高端智库。
  二、主要任务
  (四)构建贯通协同的决策支撑体系。紧紧围绕中央及我省重大战略决策需求开展咨询研究,主动承担和参与战略性、前瞻性、储备性课题任务,切实提升能力水平,推出成体系、有价值、树旗帜的智库成果。加快建立科学咨询支撑重大决策机制,畅通联系渠道,为区域和行业产业发展提供准确、前瞻、及时的建议,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决策支持、信息咨询及生产经营服务。探索建立决策机构对智库咨询意见的回应和反馈机制,促进决策机构与企业智库之间的良性互动。
  (五)推动以实践为基础的理论创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国资监管、国企改革、行业转型、企业发展等领域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凝练为理论成果,提升省属企业智库硬核能力。深化与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以及高校智库的联合研究和研讨融通,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在理论研究的高度、深度、广度上持续发力。
  (六)构建智库成果应用转化新格局。积极培育具有山西国资国企特色、在行业产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新型智库,丰富智库成果发布、转化渠道及形式,切实增强理论阐释力、舆论影响力。精准把握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智库阐释党的理论、解读公共政策、研判社会舆情、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的积极作用,主动传播、引导舆论。建立健全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等机构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智库研究成果在行业标准、产业政策制定中的深度应用。
  三、重点举措
  (七)优化智库治理体系。建立创新协同的智库管理平台和规范有序的内部治理机制,整合优势资源,加强智库能力建设。依托行业产业特点,逐步提升智库战略性、前瞻性、储备性研究比重。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资金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智库运行特点的经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智库成果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力度,建立完善智库保密制度。
  (八)构建完善组织体系。科学优化部门设置,有条件的省属企业可以成立专门机构。注重研究团队建设,积极开展跨学科协同研究。构建完善与党政机关、协会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等高水平智库交流合作机制。推动调查研究常态化,强化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加强智库研究的基础能力建设。
  (九)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省属企业要充分用好有关人才引进和支持政策,加大研究人员的培养力度,推动构建专职研究人员、杰出人才和领军人物构成的智库人才梯队。实施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对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力度,持续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省属企业要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智库发展的经费保障政策,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根据财力状况和智库建设工作需要,设立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十一)加强智库信息化建设。依托国资监管平台,构建完善科学有效的结构化数字化的行业产业数据库、知识库、政策库、成果库、决策需求库等,实现数字化成果展示,提高决策效率。建立多渠道信息搜集机制,常态化跟踪研究国内外政治经济、行业产业、科技创新、企业运营等领域的最新动态。
  (十二)构建合作交流机制。建立智库与国内外一流智库的合作机制,开展合作项目研究。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吸纳国内外优秀专家参与省属企业智库项目研究,参与咨询服务。支持优秀智库专家赴省外、国外学习交流。
  四、组织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做好省属企业新型智库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指导协调,山西省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具体联络工作。各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阶段性目标,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体制,高位推动新型智库建设。
  (十四)精心组织实施。从企业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新型智库建设方案,明确分阶段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建设举措,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智库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纪检监督、涉密管理、风险防范等基础工作。
  (十五)完善评估机制。建立有关部门对智库评估意见的反馈、公开、运用等制度,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探索企业内部评估与智库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政策评估模式,增强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智库和企业予以肯定,对工作推进缓慢的智库和企业及时督导。
  (十六)强化总结交流。畅通交流渠道,加强交流沟通,对标先进找差距,相互交流促提升,及时总结提炼推广智库建设的先进做法、成功经验、典型模式,全面提升省属企业新型智库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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