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 税费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务法规
  • 税务代理
  • 独立审计
  • 评估估价
  • 内部审计
  • 海外准则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海关
  • 基础法规
  • 金融证券
  • 外汇管理
  • 政府审计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深交所
  • 国资管理
  • 文件废止公告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采购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北京市财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京津冀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采[2024]1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河北省财政厅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12-24
实施时间: 2024-12-24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河北 天津
阅读人次: 6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营造京津冀地区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们联合梳理制定了《京津冀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供京津冀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参考使用。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345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津财规〔2020〕2号)不再执行。
  附件:京津冀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
  河北省财政厅
  北京市财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相关附件:
京津冀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 苏国税函[2009] 2009/6/4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沪财库[2006]25 2006/7/28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暂行 豫财购[2002]15 2002/7/15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工作 浙财采监[2013] 2013/1/29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 桂财采[2014]12 2014/5/4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开展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实施情况调 财办法[2006]28 2006/7/7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北京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有关事项的 京财采购[2004] 2004/5/10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审计局关于北京市政府采 京财采购[2004] 2004/10/22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网上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渝财采购[2008] 2008/6/2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鄂财采发[2002] 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