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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032号[商贸监管类18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国市监提[2024]20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24-8-22
实施时间: 2024-8-22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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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王蜀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交易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数据局,商务部,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修订《电子商务法》,加强网络平台数据建设以及完善网络交易平台准入机制等建议,我们高度赞同。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着力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一、相关工作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的决策部署,加强顶层设计、丰富制度供给,建立健全以《电子商务法》为核心,以《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为支撑,以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2021年,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行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具体规定,增强了《电子商务法》的可操作性。2022年,修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监督管辖机制作了明确规定。2023年,组织开展《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评估,推动相关规定落实落地,夯实《电子商务法》修法工作基础。2024年3月,推动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直播带货等新兴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先后颁布实施《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等规章,联合中央网信办、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强化协调联动,加快深化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进网络交易智慧监管工作,建设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初步打造形成以“一库、双总线”为核心的线上市场监管体系。“一库”即网络市场主体库。目前,已归集入库网络交易平台企业996家、网络经营主体5809.5万户、网店8990.4万家,初步实现线上发现问题后,在线下能“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双总线”即五级贯通总线和协同共治总线。五级贯通系统联通3.5万余家市场监管部门和7万基层执法人员,实现国家、省、市、县、所五级联动,监测信息统一归集、一键分发、属地处置,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协同共治系统搭建监管部门与平台企业快捷沟通渠道,连接平台企业1618家,已发送相关协同指令1.5万余条。2023年,共分发处置监测信息2.8万余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信用约束3885件、责令改正9678件、行政处罚1076件、移送有关部门1509件。
  (三)严把准入门槛,全面压实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以深入推动《电子商务法》有效实施为主线,督促平台企业履行法定责任义务。2022年,组织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引导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促进平台信息公开、规则透明。行动开展以来,百家平台共完善协议规则1957件,清理无效证照50.98万件,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高,平台合规水平有效提升。2023年,组织开展优化平台协议规则专项行动,聚焦网络监测、社会舆情、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问题,引导854家平台企业修改优化协议规则3680项,有效解决规则不公平、不合理、不清晰等问题,激发平台内经营者活力。此外,商务部出台《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推动规范发展工作要求。国家数据局积极探索企业数据开发利用新路径,开展“数据要素×商贸流通”行动,加强数据资源供给和汇聚融通。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市场监管总局将立足部门职能,统筹发展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加强《电子商务法》理论性、前瞻性研究,推动《电子商务法》修订。完善网络交易监管配套制度规则,研究出台网络交易执法协查、平台信用管理、平台合规数据报送等制度规范。研究制定《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网络交易主体信息标签分类规范》等标准,提升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是持续提升网络交易智慧监管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指标口径,提高主体库数据质量,做到监测监管全覆盖。督促平台企业加强数据报送核查,依法惩戒虚假报送、隐瞒不报等行为。研究制定提升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效能的指导意见,强化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监测,提升监管执法针对性精准性。
  三是进一步加大网络交易监管力度。推进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制度建设,推动主要平台企业完善内部合规体系,建立健全动态风险排查机制。落实属地部门合规指导责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平台企业的监管服务工作。聚焦热点难点问题,部署安排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内外部协调协作,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着力促进线上线下协调均衡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8月22日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商务部,国家数据局。
  联系单位及电话:网监司 010-8226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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