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 税费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务法规
  • 税务代理
  • 独立审计
  • 评估估价
  • 内部审计
  • 海外准则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海关
  • 基础法规
  • 金融证券
  • 外汇管理
  • 政府审计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深交所
  • 国资管理
  • 文件废止公告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工伤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文[2024]8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7-17
实施时间: 2024-8-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7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根据《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3〕159号)规定,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就调整我省2024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4年8月1日起,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22164元/月、下限按4433元/月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年7月1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通知 晋政发[2004]16 2004/5/15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3缴费年度社会保 济人社发[2013] 2013/4/7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 穗人社规字[202 2024/2/29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2016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 厦府[2016]260号 2016/1/1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统计局国 陕人社函[2024] 2024/7/23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 沪人社规[2023] 2023/12/1
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云政发[2003]18 2004/1/1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鲁人社字[2023] 2023/5/1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事 粤人社规[2013] 2013/7/1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 赣人社发[2023] 20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