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工伤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文[2024]8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7-17
实施时间: 2024-8-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8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根据《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3〕159号)规定,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就调整我省2024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4年8月1日起,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22164元/月、下限按4433元/月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年7月1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 渝人社发[2010] 2011/1/1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 陕人社办发[201 2016/5/5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6年调整工伤人 京人社工发[201 2016/7/1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哈政办综[2006] 2007/1/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 黑政办发[2010] 2010/5/31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 甬人社发[2013] 2013/4/28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 苏人社发[2023] 2023/5/1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实施《上海 沪劳保福发[200 2004/8/20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医保联发[202 2020/9/18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 沪人社规[2025] 20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