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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0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4-12-13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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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9号附件1中部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编码的原产地标准修订如下:
  一、将HS编码1806.20、1806.32的原产地标准修订为“从糖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混合、煮沸及塑形,如制造工序中涉及加入香味,则加入香味亦须在一方进行;如不含糖,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二、将HS编码7019.90的原产地标准修订为“(1)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照扣减法计算4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经修订的上述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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