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市场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渝市监通告[2024]2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4-9-5
实施时间: 2024-9-5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63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发〔2024〕11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国市监质监发〔2024〕65号),加强和规范重庆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办和证后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自2024年9月25日起,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以上产品。
  二、取得以上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生产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未按要求标注的,不得销售以上产品。
  三、化肥、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的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化肥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不再实行免实地核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版实施细则后,按新版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相关审批权限不再下放,原下放期间在区县局获证的企业,后续变更、延续等审批流程在市市场监管局办理。
  五、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之前生产、销售的以上6种产品,发现不合格的,应依法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予以处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 国发[2019]19号 2019/9/8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压减工业 陕政办发[2018] 2018/10/17
关于发布《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分级基本要求》等84项行业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3/5/5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 沪财预[2007]93 2007/12/14
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2025/5/19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放第二批食品生产 津市场监管食产 2015/12/1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 工信部节函[201 2015/8/24
关于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 国家市场监督管 2025/1/1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 国市监质监[201 2019/9/30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期河南省重点工 豫工信办[2013] 20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