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外汇管理 > 综合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开展“科汇通”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4
实施时间: 2024-12-4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11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科汇通”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2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开展“科汇通”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zbxmblh@163.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科汇通试点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洞庭湖路336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外汇管理处(邮编:23009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科汇通试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开展“科汇通”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2024年12月4日

相关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开展“科汇通”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南京市、 2024/11/18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关于《浙江省杭州市“科汇通” 202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