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22]5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2-9-30
实施时间: 2022-9-3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县两级要对照《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认真梳理认领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抓紧编制并公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督促指导。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二、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各级审改牵头机构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会同事项主管部门及时纠正变相许可行为。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部门,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要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加强协同配合。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审管联动”,建立省网上办事大厅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把关,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四、及时做好清单动态调整。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作出动态调整的,由省级审改牵头机构负责牵头衔接,及时做好相应调整。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拟新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变更行政许可主管部门、实施机关,以及改变设定依据等的,起草部门应当充分研究论证,并在起草说明中专门作出说明;司法行政部门在草案审查阶段,应当征求同级审改牵头机构意见。行政许可正式实施前,有关部门应当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省级审改牵头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整公布,实施机关做好实施前准备。
  附件: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
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有关事宜的公告 2005/5/23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和“印制 北京市地方税务 2011/12/23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 沪府办发[2022] 2022/9/26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许 青地税发[2008] 2008/6/3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闽发改办[2015] 2015/11/4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文件和停 辽政发[2004]24 2004/6/28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财政系统执行行政许可项目的公 2014/4/30
关于开展全国建筑领域两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专项检查 建质安函[2005] 2005/6/2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税系统非税务行政许 赣国税发[2004] 2005/1/1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青岛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青政办发[2023] 202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