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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政办[2024]3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7-5
实施时间: 2024-7-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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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促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5日

  促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开辟低空经济发展新赛道,推动低空消费、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等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助力现代化河南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扩大低空消费需求为牵引,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和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着力提升航空研发制造能力,着力推动场景应用与产业融合,加快高端要素集聚,构建低空经济产业生态,积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形成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社会资源和高端生产要素向低空经济领域集聚;更好发挥政府统筹谋划、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撑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促进低空经济产业良性发展。
  2.需求引领、创新驱动。顺应低空经济消费场景不断丰富、消费规模不断扩大的发展态势,不断拓展低空应用场景,培育新兴消费热点;注重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加强低空经济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重点突破、协同高效。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优势领域发展质量,在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无人机整机制造、特色城市场景应用等领域取得突破;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协同,协调推动国家通航示范区、试验基地区域间产业协作,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系统。
  4.绿色发展、开放合作。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降低能耗和减少排放,推动低空经济产业绿色化改造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开放合作,加强国际交流,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完成低空基础设施布局,初步建立低空空域管理机制,建成10个左右通用机场和一批直升机、无人机起降场地、起降点;产业规模大幅提升,低空经济规模达到3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达到50家左右,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力争超过20个,全省通用飞机飞行时长力争达到8万小时,无人机飞行时长力争达到100万小时;产业生态逐步完善,打造20个低空标杆应用场景。
  到2027年,建成20个左右通用机场及兼具通用航空服务功能的运输机场,低空经济规模达到5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达到60家左右,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超过25个,通用飞机飞行时长力争达到10万小时,无人机飞行时长力争达到200万小时。低空经济标杆应用场景进一步扩容升级。
  二、培育壮大低空消费市场
  充分利用我省旅游资源丰富、枢纽体系完备、快递业务规模巨大等多重优势,推动低空产业融合发展,扩大低空消费、公共服务、低空物流和短途运输规模,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打造多元化特色消费应用场景。
  (一)鼓励发展“低空+”消费。强化机制模式创新,推动低空飞行与旅游、运动、摄影、娱乐、表演等消费活动相融合,培育形成低空消费新产品、新服务和新业态。
  1.“低空+”文旅消费。依托太行山水生态资源、丹江库区水生态资源、河洛历史文脉资源、嵩山自然人文资源、淮河文化资源,“老家河南”、黄河文化、大别山文化等文化名片,打造“一心一带四区”低空旅游布局,因地制宜发展沿黄低空旅游、航空水上运动等“低空+旅游”业态。支持低空文化园区、低空飞行营地等建设和航空主题研学发展。在度假区、景区、航空飞行营地等开发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热气球、动力伞等飞行体验点,开通区间低空飞行体验航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全域全季低空旅游。(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负责)
  2.“低空+”运动消费。加快航空飞行营地、航空运动俱乐部和飞行训练基地建设,积极举办各类航空运动赛事和活动,加快发展跳伞、航模、无人机、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模拟飞行运动等航空运动,引导培育大众航空运动消费。支持郑州、安阳打造知名航空运动消费中心和人才培训基地。(省体育局,安阳、郑州市政府负责)
  3.“低空+”教育培训。深化产教融合,实现精准育才,做优做强飞行员培训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各具特色的航空教育培训基地,开展航空模拟、私人飞行驾照、无人机操控、航空法律法规等培训业务。举办航模比赛、飞行模拟赛、无人机操控及竞速等赛事活动。开发实景化、沉浸式科普研学特色产品,做大全省“低空+”科普研学规模。(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体育局、中豫航空集团负责)
  4.“低空+”会展。支持举办特色突出的航空嘉年华、航空博览会、航空产业发展论坛、低空商业应用场景展示展览等活动,持续办好郑州航空博览会、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等航空节事活动,提升航空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负责)
  (二)扩大公共服务与生产应用。进一步拓展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无人机、eVTOL等低空飞行航空器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鼓励各地、各相关部门梳理整合各领域低空飞行服务需求,滚动发布公共服务领域低空场景指导目录清单。
  1.航空应急救援。在重点林区、灾害易发区等区域规划建设直升机和无人机应急救援临时起降点。开辟紧急情况下低空飞行审批“绿色”通道。推动大中型航空应急能力基本覆盖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中等级别以上区域和地震、森林火灾、洪涝灾害等单灾种高风险区域,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医疗机构、通用航空企业等信息共享与联动救援机制,初步构建大小结合、高低协同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省应急管理厅、中豫航空集团负责)
  2.农林植保。加快植保无人机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在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区拓展无人机精准作业面积,开展无人机智慧服务,建设“无人机+智慧农业”管理系统。探索和完善无人机精准飞播造林技术,扩大航空森林巡护规模和覆盖范围,增加巡护频次。(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中豫航空集团,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
  3.航空医疗救护。完善航空医疗救护地面保障设施,畅通航空医疗救护空中通道,加强航空医疗救护专业培训,制定航空医疗救护标准规范。谋划建立航空医疗救护直升机转运机队。(省卫生健康委、民航河南监管局、中豫航空集团负责)
  4.自然资源领域应用。加大无人机航拍、机载激光雷达等先进设备和技术在我省大比例尺测绘、实景三维河南等新型基础测绘方面的应用力度。提升地质调查支撑服务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能力。推广“生态环境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等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省自然资源厅、中豫航空集团负责)
  5.市政管理。统筹发挥无人机监测执法等作用,在城市网格化管理、智慧化城市建设中探索应用无人机自动巡查技术,构建城市低空智能遥感监测网。(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
  6.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在电力巡线、水利巡查、港口巡检、公路巡检、文物巡查、森林防火、环境监测、生态治理、警务活动、交通疏导、气象探测、人工影响天气、土地执法、空中通信等领域,加大无人机替代传统人工服务力度。(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文物局、气象局、中豫航空集团等,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
  (三)鼓励城市低空物流发展。加快推进无人机在快递、即时配送等物流配送服务领域的应用,支持郑州、安阳等地率先开展无人机物流试点,支持通航企业和无人机企业与物流配送服务企业开展合作,开通低空物流配送航线。(郑州、安阳市政府,中豫航空集团负责)
  (四)大力发展城际短途运输航线。依托现有通用机场体系,探索发展公务飞行、商务飞行等短途客运飞行服务,开发低空特色场景。以郑州为中心,积极开拓市域、城际、区域等低空客货运航线,建立省内和省际空中交通体系,发展空中通勤、城际飞行等城市空中交通新业态。推动全省通用机场连接道路提质升级,确保通用机场便捷接入高速公路、快速路,打通集疏运“最后一公里”。在机场、铁路枢纽、核心商务区、景点等探索开展低空飞行联程接驳应用,拓展旅客联程接驳、货物多式联运等创新场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发展eVTOL等新型低空航空器短途商业运输模式。(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负责)
  三、加快低空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郑州、安阳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和安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低空经济发展平台作用,围绕低空经济产业链图谱,聚焦整机制造和关键配件生产,强化科技创新,不断延链补链强链,着力提升低空产业研发制造水平。
  (一)推动产业聚集发展。支持发展无人机、地效翼船、轻型运动飞机等自主研发产品,做好国家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打通航材供应渠道,壮大飞机维修业务规模,招引一批研发制造、专精特新企业,建强通航制造体系。建强省级专业无人机检验检测平台和中试基地,加快无人机产业补链强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申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鼓励依托通用机场,结合产业发展特点、资源禀赋条件,建设若干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支持苏信对口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低空经济领域产业分工,引育链上企业。(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
  (二)提升研发制造水平。支持开展无人机整机及核心零部件、动力电池和飞行控制等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针对公共服务应用开展研究,开发无人机产品,提升数据处理智能化程度。开展eVTOL等各类飞行器整机及航电系统研发制造和适航认证。支持高性能轻合金等航空航天新材料制造企业以及生物航油等新型航空燃料研发企业发展壮大,完善配套产业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
  (三)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支持省级通用航空综合服务机队、通用航空全国运营调度中心、区域航空应急救援基地、指挥保障和资源调度平台、专业化航空应急救援队伍等建设。(中豫航空集团,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
  (四)建设科技研发平台。加快蓝天实验室建设,积极对接国内航空领域专家,拓展实验室研究方向,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加大低空经济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支持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安阳、南阳市政府负责)
  (五)健全低空经济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我省航空器整机、机载系统、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等全产业链检验检测体系。(安阳市政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兼顾当前和长远,统筹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需求,科学布局地面起降设施、低空通信设施和服务保障设施,构建以骨干通用机场为综合枢纽、直升机起降场和无人机起降点为末梢的多层次地面保障网络及配套设施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通用航空运营保障基地。
  (一)完善地面起降设施。推进全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实施,依托骨干通用机场完善配套通用航空基础设施,满足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备降、停放、能源补给等需求。鼓励支线机场开展通用航空保障服务。结合公共服务和商业运营等需求,合理建设直升机、无人机、eVTOL起降场、停机库、中转站、能源站、固定运营基地和航材保障平台等地面保障设施。探索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建设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发展低空数字基础设施。(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二)推进通用机场一体化运营管理。支持中豫航空集团统一建设运营管理全省通用机场,构建全省通航一张网。(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体育局、中豫航空集团负责)
  (三)完善低空通信网络。针对全省低空航线空域需求,加快完善低空飞行监视、通信导航、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等飞行服务保障硬件系统。推进G类空域通信设施补盲。(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通信管理局,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民航河南监管局、民航河南空管分局、中豫航空集团负责)
  (四)建立完善综合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省级飞行服务中心(FSS)建设。建设集“感、传、算、控”为一体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支持各地根据实际需求,探索建设市级低空飞行管理服务平台,在FSS统筹指导下,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服务。建立低空飞行机场、起降点及低空飞行空域气象保障体系,开展气象保障服务。(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气象局、民航河南监管局、民航河南空管分局、中豫航空集团负责)
  五、建立健全低空空域管理机制
  加强军方、民航和地方的协同联动和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全省低空空域统一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低空空域分类划设工作,全面提升低空空域服务保障能力。
  (一)建立全省低空空域管理机制。强化军民地空域协同管理,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对全省低空空域进行统一管理,协调解决全省低空空域划设、飞行活动监管等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自然资源厅、民航河南监管局、民航河南空管分局、中豫航空集团负责)
  (二)加强低空空域保障。科学规划全省低空空域,动态调整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支持军民航相关部门制定发布目视飞行航图,适时划设低空飞行航线,推动通航空域形成片、连成线。优化空域使用审批流程和周期。(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民航河南监管局、民航河南空管分局、中豫航空集团负责)
  六、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
  完善低空经济专业人才引育方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搭建低空经济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鼓励省内航空企业、航空特色院校加快引进低空经济领域紧缺创新型人才以及持有专业证照的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加快组建郑州航空航天大学,加快建设郑州航空航天大学新校区,依托现有院校航空专业优势资源,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强化低空经济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建设通航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培养实用型、紧缺型低空经济专业人才。鼓励企业与高校共建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培养选拔卓越工程师,加强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输出。引导民航所属院校、军队航空院校与省内高校交流合作,开展低空经济军民联合培训。(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负责)
  (二)强化智库支撑。建立低空经济发展专家库,为制定低空经济政策提供技术咨询和专业指导。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智库等单位共同组建低空经济产业研究院,为低空应用场景、产业协同、安全监管、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公共服务。(省发展改革委、中豫航空集团,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
  (三)加强交流合作。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中部地区省市,推动产业资源共享,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加强新技术研发攻关、高层次人才交流培养、重要学术活动交流等方面的国际国内合作。鼓励和支持低空经济企业加强与国内外一流企业在运营、飞行培训、航空维修等领域的务实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救援、联合科考等对外合作任务。(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负责)
  (四)强化创新服务。搭建低空经济创新服务平台,发布低空经济创新服务项目清单,为低空领域高端智库交流、新产品展示、新场景发布、资源对接提供服务。举办低空经济创新创业大赛,选育优质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各地结合资源禀赋与产业特色,举办区域性会议、展览和供需对接活动,打造差异化低空经济品牌。支持省内航空类协会(联盟)发展。(省科技厅、商务厅、民政厅,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
  七、完善标准政策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飞行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和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研究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推动低空经济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一)研究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河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办法,加强低空飞行、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和产业发展制度化建设,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进行规范管理,推动省、市、县三级政府加强低空无人飞行器管理能力建设。(省公安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民航河南监管局、民航河南空管分局,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
  (二)出台低空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明确对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运营项目、低空制造、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具体支持举措。研究制定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科技厅负责)
  (三)参与标准规则制定。积极参与制定低空经济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适航审定规章程序研究、标准研究等工作,提供适航审定咨询等服务。(安阳、郑州市政府负责)
  八、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省级层面建立由省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等单位参加的低空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省低空经济发展事宜。(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体育局、民航河南监管局、民航河南空管分局,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统筹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相关单位加大低空经济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低空经济领域投入力度。支持企业牵头设立低空经济产业基金,共同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空经济类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通过风险投资、股权投资、银行融资等方式开展融资。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低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省财政厅、科技厅、省委金融办、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中豫航空集团负责)
  (三)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对低空经济产业研发创新、航空类试点示范工程和通用机场、起降场等重点项目予以用地保障。(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加强统计监测。研究制定低空经济重点领域和方向统计目录,探索适应低空经济发展的统计方法,建立完善低空经济统计监测体系,规范准确反映我省低空经济发展态势。加强低空经济统计监测结果综合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中豫航空集团负责)
  (五)强化安全监管。加强低空空域应用监管,认真落实低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监管责任,建立部门协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机制,形成全过程、可追溯的安全监管体系。(民航河南监管局、民航河南空管分局、省应急管理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各省辖市政府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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