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2024年度第二批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青岛市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青财税[2023]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3-5-29
实施时间: 2023-5-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7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关于做好青岛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补充通知》(青财税〔2021〕6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第二批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青岛市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2024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青岛市特温暖慈善基金会
  2.青岛市康美公益慈善基金会
  3.青岛市银盛泰初禾慈善基金会
  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青岛市城阳区鑫江慈善基金会
  2.胶州市慈善总会
  3.莱西市慈善总会
  4.青岛市崂山区慈善总会
  5.青岛市慈善总会
  6.青岛市微尘公益基金会
  7.青岛市市南慈善协会
  上述单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自治区新华书店提取图书提成差 藏国税函[2003] 2003/12/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 鲁地税发[2009] 2009/5/12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湘地税发[2000] 2000/7/7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 上海市财政局国 2024/12/31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民政厅关于 黔财税[2020]33 0001/1/1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民政厅关于 山西省财政厅国 2025/4/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 内国税所函[200 2001/12/28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 闽财税[2017]49 2017/12/8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民政厅关于 湖北省财政厅国 2023/10/7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减免税、财产损失税 云国税发[2005] 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