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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零工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湘人社规[2024]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4-6-7
实施时间: 2024-6-7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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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决策部署,致力全省建设“定位精准化、服务便利化、管理数字化、主体多元化、运行规范化”的“五化”零工市场,根据《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公益属性,规范市场定位。各地要将零工市场纳入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整体谋划、统筹推进。要坚持公益性,对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免费提供规范可持续的基本就业公共服务。要坚持普惠性,面向社会开放,扩大城乡服务覆盖范围,提高零工市场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要坚持灵活性,充分发挥灵活、快速服务优势,适应灵活就业人员求职需求和特点,提供多样化服务。要坚持兜底性,大力挖掘适合大龄和就业困难劳动者的就业岗位,兜底帮扶劳动者实现就业增收。
  二、因地制宜建设,科学规范布局。各地要全面摸清辖区零工供需情况和产业行业特点,结合“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和“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建设本地零工市场。对零工需求量大、交通便利的地方,要设立辐射一定区域的综合性零工市场,集中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用工行业集中、岗位需求相似的地方,要设立行业性、专业性零工市场,重点服务行业用工需求。对用工需求分散、人员规模较小的地方,要结合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就业驿站等服务网点建设,灵活设立零工驿站,推动零工驿站进产业园区、商贸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向灵活就业人员就近提供服务。力争2024年底前,全省共打造各类零工市场(驿站)600个左右,其中县级以上综合性零工市场120个左右(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及以上),行业性、专业性零工市场30个左右(每个市州建设2个及以上),零工驿站450个左右。
  三、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效。各地零工市场要针对灵活就业特点,重点提供“1+6”的免费公共服务。“1”即紧贴灵活就业人员需求,突出“即时快招”这个核心,力争做到灵活就业人员即来即招、即招即走。在此基础上,各地零工市场还要结合实际,相应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培训)信息推介、就业困难帮扶、劳动权益维护指引等6项相关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便民服务区,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供车辆即停即走、工具借用寄存、候工休息以及平价超市、住宿餐饮和车辆接送等服务,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便利条件。要建立健全工作规章制度,全面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建立零工市场工作日志台账制度,记录分析零工市场主要业务开展和服务实施情况。
  四、规范运行模式,激发市场活力。要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充分激发零工市场活力。对人社部门自行运作的零工市场,要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安排专门的服务场所,能够容纳一定数量人员集中开展对接洽谈活动。对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加挂零工市场牌子的,要在综合服务场所划分灵活就业服务专区或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灵活就业人员实施“一站式”服务。对委托社会力量运行的零工市场,要按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明确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严格开展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定期开展运行情况评估,对评估结果不合格、不符合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及时予以退出。
  五、强化数字赋能,实现互联互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湘就业”平台开辟零工专区,开展线上零工市场就业服务,打造全省零工服务地图,构建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零工求职招聘新格局。各地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部署要求,在2024年9月底前,在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当地平台与“湘就业”平台的对接,构建“1+14+N”(1个省级平台+14个市州平台+N个零工市场及驿站平台)的全省零工平台网络体系。支持在零工市场场所内建立一批直播带岗基地、直播带岗间,加强直播带岗主播人员技能培训,提升直播带岗服务效能。零工供求岗位信息归集实行省集中管理,各地要按照“湘就业”平台现行岗位归集机制,切实做好零工岗位信息的归集工作。要对零工市场供求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结合本地实际定期汇总分析求职人数、招聘岗位、匹配结果、工资价位等相关数据,及时掌握零工市场供求变化趋势,提出针对性措施。要按月公布本地零工市场主要行业及岗位求人倍率信息,并于每月28日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求职择业。
  六、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权益维护。各地要指导督促零工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招聘用工服务,加强岗位信息审核,坚决抵制虚假信息、纠正就业歧视,落实公平就业制度,示范带动零工市场诚信建设。通过公开零工市场服务制度、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等方式,持续开展零工市场秩序和“湘就业”平台岗位清理整顿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及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帮助灵活就业人员了解自身权益,提高维权和安全意识,依法理性维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零工市场建设,将其作为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拓宽就业渠道、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要根据当地实际,理顺管理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建立牵头抓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零工市场建设资金保障,对于零工市场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支出,可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按照中央、省就业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要统筹考虑本地零工市场建设需要,通过单位安排、运营管理单位委派、社会聘用、志愿者招募等渠道,合理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和考核,督促引导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要结合本地劳务品牌特点和零工市场建设成效,积极培育特色零工品牌和零工市场品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机制,加大对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考评力度,督促工作落实。全省零工市场建设管理由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牵头。请各地于6月26日前,将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市(州)级牵头单位信息表》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地在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请及时发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媒体开展宣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意见自2024年6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联 系 人: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黎倩、常婧璇
  联系电话:0731 - 85063055
  电子邮箱:HNSRCJL@126.com
  附件:市(州)级牵头单位信息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31-85063706)

相关附件:
湖南省关于规范零工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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