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建设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重新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4-2
实施时间: 2019-4-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92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现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浙水建〔2018〕18号)中规定的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其他内容和标准暂不调整。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浙江省水利厅
  2019年4月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建筑业“营改增”计价 津建筑函[2016] 2016/5/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 鲁建标字[2019] 2019/4/1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 2019/4/1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调整计价依据 湘水发[2019]6号 2019/4/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专用发票 青国税函[2007] 2007/8/30
关于开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第一批试点工 发改办农经[201 2015/5/19
关于丹江口水利枢纽等7个中央直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有关 发改价格[2025] 2025/6/1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 建建发[2016]14 2016/4/18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 川建造价发[201 201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