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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医保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医保秘[2024]2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4-3-29
实施时间: 2024-3-29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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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医疗保障局,局各处室、单位:
  现将《2024年全省医保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

  2024年全省医保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等要求,进一步推动医保服务提质增效,结合全省医保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群众和企业视角出发,推动模式创新、数字赋能,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造方式多元、流程最优、材料最简、成本最小的医保服务品牌,让便捷、人性、创新的医保服务更加暖心。
  (二)工作目标。2024年,完成国家和省级部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事项(详见附件),鼓励各市结合自身实际增加本地事项,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时效、拓展服务内涵、创优服务理念,实现高频、面广、跨部门的“一件事”高效办理,推进落实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政策服务免申办,大幅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创新服务模式,实现关联事项集成办理
  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职工“退休一件事”、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一件事”、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等4项联办任务,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联办机制建设、事项办理流程构造、表单设计、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清单编制、指南发布、事项审核、数据回传等,实现联办事项集成办理“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表填报、一网申请、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牵头单位:医保中心,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二)提高服务时效,实现审批事项加速办理
  1.及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合规医疗费用。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协调,重视定点医疗机构意见建议,健全协商谈判机制,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合理确定结算时间。及时做好结算对账、受理申报、费用审核和资金拨付等,提高结算效率。鼓励各地开展智能核对、智能审核、网上自动受理等业务,缩短办理时间。(牵头单位:医保中心,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2.提升生育津贴审核支付效能。加快推进省内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联网直接结算工作,优化生育报销线下服务,提高审核时效,压缩办理时限,确保“生育津贴审核支付”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医保中心;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3.压缩医药产品挂网办理时间。完善医药招采子系统,健全挂网提醒响应机制,将医药产品挂网办理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药采中心,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4.减少医药企业药品赋码审核时间。配合国家医保局提速办理药品企业医保药品代码维护申请,审核相关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规财法规处,配合单位:医保中心)
  (三)拓展服务内涵,实现医保业务多元办理
  1.优化医保码就医购药应用。进一步拓展医保码就医购药的全流程应用,加快推广医保码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皖事通APP等平台的应用,让参保群众有更多方式利用医保码就医购药,由“掌上可办”向“掌上好办易办”转变。(牵头单位:规财法规处,配合单位:医保中心、信息中心)
  2.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线上办理。开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等网上办理渠道,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绑定给配偶、父母、子女,做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线上办理。进一步拓展共济范围,探索省内异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牵头单位:医保中心,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3.做好多事项一体化查询。深化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接,推进医保咨询服务智能化场景建设,强化信息实时共享,归集事项清单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信息,让群众可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皖事通APP等多种渠道,实时查询参保缴费状态、待遇享受、转移接续办理进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年度报销等办理情况,实现自助终端事项办理进度查询、打印。结合医保“15分钟服务圈”建设,完善医保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机制,主动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服务,探索“上门办”“帮代办”“自助办”等服务。(牵头单位:医保中心,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4.扩围门诊慢特病跨省费用直接结算病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新增门诊慢特病作为跨省费用直接结算病种,稳步扩大门诊慢特病跨省费用直接结算范围。按照国家接口改造要点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做好本地门诊慢特病病种代码比对和兼容工作,保障跨省通办平稳运行。(牵头单位:待遇保障处;配合单位:医保中心、信息中心)
  (四)创优服务理念,实现医保待遇免申办理
  1.推行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加强与民政、税务、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打通部门数据共享壁垒,优化数据传输路径,加强数据归集共享,精准识别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精准匹配人员享受政策,通过“数据找人”“人政智配”实现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推动医疗救助办理“直通直达、快办快享”。(牵头单位:待遇保障处,配合单位:医保中心、信息中心)
  2.实施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对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生育津贴模块申请流程进行优化,符合条件的,已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免申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短信或电话等途径通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牵头单位:医保中心,配合单位:待遇保障处、信息中心)
  3.推进门诊慢性病待遇“免申即享”。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住院治疗诊断的慢性疾病信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筛选“预享受人员名单”,联系参保人员(或家属)并根据其意愿,直接认定相应门诊慢特病,并短信通知其享受相应待遇。(牵头单位:医保中心,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4.推进群众和企业诉求“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民声呼应工作体系,多渠道收集群众和企业诉求,定期编制“医保民声回音”,按照“六快”机制解决具体诉求,全面梳理解决一类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牵头单位: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作为全年重点任务,根据事项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台账,设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任务按时完成,高效推进。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到基层“走流程、找堵点、想办法”。各牵头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上下贯通、部门协同、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系统支撑。各级医保部门要强化数字赋能意识,切实发挥信息化对“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技术支撑,配优人员力量,强化资金保障,切实做好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和维护。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及时开展系统应用培训,指导各地医保部门熟练应用。
  (三)及时总结宣传。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采取群众感兴趣、易接受的宣传方式,做好舆论引导。同时,各市要注意总结、提炼、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编制“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实践案例。省局将定期组织评选推荐,将地方创新经验做法提炼纳入省级清单,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
  附件:2024年全省医保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事项
  清单
  附件
  2024年全省医保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事项清单

任务类别

任务事项

服务内涵

牵头

部门

配合

部门

完成

时限

备注

一、创新

服务模式

1.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集成化办理医保参保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新生儿可凭户籍或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医保参保,生育医疗费用可“一站式”报销,不需要到多个部门跑腿、多次提交材料。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12月底

部门

联办

2.落实职工“退休一件事”

配合养老经办机构开展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可通过信息共享联办,不需要到多个部门跑腿、多次提交材料。(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12月底

部门

联办

3.落实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企业破产时,可通过信息共享联办,不需要到多个部门跑腿、多次提交材料。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12月底

部门

联办

4.落实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

将就医购药纳入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联办,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工作。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12月底

部门

联办

二、提升

服务时效

5.及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合规医疗费用

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合规医疗费用,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运营压力。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5月底

 

6.提升生育津贴审核支付效能

经办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生育津贴审核支付。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5月底

 

7.压缩医药产品挂网办理时间

在省级医保部门指导下,省级集采机构受理核验企业提交 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纳入省级集采平台,开通网上采购资格,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药采中心

信息中心

4月底

 

8.减少医药企业药品赋码审核时间

提速办理药品企业医保药品代码维护申请,审核相关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规财法规处

医保中心

按国家局时间

 

三、拓展

服务内涵

9.优化医保码就医购药应用

推动持医保码更便捷就医购药,实现移动支付,缩短排队就医购药时间。

规财法规处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9月底

 

10.实现线上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持续做好线上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即时办结。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6月底

 

11.做好多事项一体化查询

统筹区至少提供一种途径供参保人自助查询参保缴费状态、待遇享受、转移接续办理进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年度报销情况等。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9月底

 

12.扩围门诊慢特病跨省费用直接结算病种。

在现有5个病种门诊慢特病跨省费用直接结算基础上增加病种。

待遇保障处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按国家局时间

 

四、创优

服务理念

13.推行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

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医疗救助对象,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困难身份认定地参保的,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身份标识直接享受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和医疗救助资助,不需要申请,也不需要先全额缴费再发放财政补助。

待遇保障处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9月底

 

14.实施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符合条件的、已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免申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医保中心

待遇保障处

信息中心

5月底

 

15.推进门诊慢性病待遇“免申即享”

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住院治疗诊断的慢性疾病信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筛选“预享受人员名单”,联系参保人员(或家属)并根据其意愿,直接认定相应门诊慢特病。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5月底

 

16.推进群众和企业诉求“源头治理”

进一步健全民声呼应工作体系,多渠道收集群众和企业诉求,定期编制“医保民声回音”,按照“六快”机制解决具体诉求,全面梳理解决一类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

办公室

 

4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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