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税费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4-8-30
实施时间: 2024-8-30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5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关税法》在海关贯彻落实到位,海关总署对33部海关规章进行了一揽子修订,起草形成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在页面底部“我要建议”文本框内填写相关意见建议后提交。
  二、电子邮件:hgfg@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
1.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    
2.《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本市2025年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 2024/10/9
2025年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实施细则 商务部公告2024 2024/9/26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征求2012年度关税调整方案建议的函 闽财税[2012]51 2012/5/12
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五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4 2024/8/1
关于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 2021/5/1
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 2019/12/26
关于执行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等政策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3/12/29
关于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4 2025/1/1
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 2020/9/17
关于2018年下半年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8]28 20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