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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职转办发[2023]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23-1-29
实施时间: 2023-1-29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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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京津冀政务协同,推动行政许可结果互认,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将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我市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予以汇总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本清单,对已在注册地取得相关资质资格或行政许可结果的京冀企业,不得随意设置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入门槛;对迁入我市的京冀企业,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审批部门要主动对接服务,直接为迁入企业颁发相关资质资格证书或行政许可决定。
  附件: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单
  市政务服务办
  2023年1月29日

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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