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税[2024]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4-15
实施时间: 2024-4-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95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税务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财政部税务 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  号)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本次公布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有效期五年。
  附件:2023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2023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

  江西省总商会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 沪国税所[2015] 2015/2/16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 赣财税[2023]4号 2023/4/3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 鲁财税[2012]59 2012/6/19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 2018/6/7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免税 厦财税[2021]7号 2021/12/28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 桂地税函[2017] 2017/1/5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鲁财税[2013]3号 2013/2/22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财税法[2015]20 2015/12/8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省 湖北省财政厅国 2021/9/26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长 沪税发[2022]1号 20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