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税[2024]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4-15
实施时间: 2024-4-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9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税务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财政部税务 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  号)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本次公布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有效期五年。
  附件:2023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2023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

  江西省总商会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补充获得2019 吉财公告[2020] 2020/4/20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京财税[2014]60 2014/4/15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 安徽省财政厅国 2019/5/27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认定非营利组 琼财支财[2022] 2022/11/21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 2020/2/17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 黔财税[2018]16 2018/4/16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商务厅河北 冀财税[2022]8号 2022/3/14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 沪国税所[2012] 2012/9/3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 穗财法[2012]10 2012/10/9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财[税]发[202 202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