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规[2024]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7-5
实施时间: 2024-1-1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7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粮食和储备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规定及授权,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市商务委、市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享受
  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第48号公告”)规定及授权,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区县”)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述房产、土地,是指在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用于办公、仓储、信息监控、质量检验等经营及管理的房产、土地。
  第四条  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实行分级管理。
  (一)接受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由市商务等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依法依规选定的承担储备肉的企业,进行发文明确;由市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依法依规选定的承担储备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的企业,进行发文明确。
  (二)接受区县有关部门委托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由区县商务等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依法依规选定的承担储备肉的企业,进行发文明确;由区县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依法依规选定的承担储备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的企业,进行发文明确。企业名单同步抄送市级商务、粮食和储备、财政、税务等部门。
  第五条  各级商务、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应根据“第48号公告”,及本办法相关规定,认真梳理符合条件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确保名单真实完整可靠。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储备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房产原值、承担商品储备业务情况、储备库建设规划等资料留存备查。
  第七条  储备企业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对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并予以相应处理;对骗取免税优惠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第48号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中关于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桂财税[2022]21 2022/7/18
广东省国税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 粤国税函[2000] 2000/4/11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优惠“不来 甘税发[2019]84 2019/4/8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随军家属就业税收优惠 桂地税字[2006] 2006/6/13
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时间问题的公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7/4/1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落实 冀税发[2019]13 0001/1/1
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 发改高技[2023] 2023/3/17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 冀税提案字[202 2024/4/1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享受商品 2019/1/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 京发改[2022]33 202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