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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重庆市会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会[2024]2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8-12
实施时间: 2024-8-2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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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4〕207号),结合会计专业高级职称(含正高级和副高级,下同)申报评审条件和要求,现就2024年重庆市会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36号)执行,可通过《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查看。其中,“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可以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指2022年至2024年参加高会考试成绩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今年可申报评审。
  二、申报方式
  申报评审实行网上申报。按渝职改办〔2024〕207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资料申报。个人及单位登录方式: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2.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见网址:http://rlsbj.cq.gov.cn/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常见操作问题解答见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sy/fwzn/202110/t20211028_9899030.html,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直接登录;3.通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点击“业务办理”登录。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登录服务平台,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完成系统提交,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并联系参保单位进行审核推荐,按程序逐级上报。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二)申报人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系统如实填写和逐级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所提供的业绩成果须为取得现职称以后且与会计专业相关,取得现职称前的业绩成果不能用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相关业绩成果证明需提供相关资料:
  1.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项目报告等节选内容。
  2.科研项目(课题)需提供立项审批表、结题报告等节选内容。
  3.论文需提供封面、论文页及论文检索证明等,著作需提供封面、前言及出版社证明等。
  4.学术技术报告需提供邀请函。
  5.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奖励文件等。
  6.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标准规范需提供封面、前言等内容。
  8.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供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的截屏。
  因未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符导致评审结果受影响的,责任自负。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三)所在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对申报人在服务平台中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会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对不符合会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期间的问题受理渠道应包含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两级联系方式。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材料,可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人申报——单位审核及公示——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提交的起止时间为9月1日、10月18日。申报人可登录系统查看申报审核时间。
  (二)评委会审核期间为9月8日至10月31日。评委会工作人员审核经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申报人相关资料,确定通过受理或不通过退回。如审核退回,申报人需在10月23日前完善资料并按规定程序重新提交至评委会。
  (三)申报人可登录系统,通过“我的申请书”查询本人申请书审核进度,并可查看现阶段审核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必要时提醒相关单位及时审核本人提交的申请书。
  五、关于缴费事项
  网上申报审核合格后需完成网上缴费才算申报成功,缴费标准为420元/人。
  (一)缴费路径。
  步骤1、通过微信、支付宝扫二维码或链接进入缴费页面。
  二维码:

  链接:https://ipp.epayservice.cn/h5/?vde=5000000318001002
  步骤2、在页面中输入姓名、手机号等信息,勾选同意《用户隐私政策》,点击“下一步”查询是否有待缴费信息。
  步骤3:完成支付
  当申报人在规定缴费时间查询到存在未支付信息时,可勾选未支付信息,点击支付按钮,点击“确认支付”按钮完成支付。
  (二)查询已支付信息。
  当申报人支付完成后,在〔查询未支付信息〕页面,点击“已支付”标签切换查看已支付信息;可点击“查看详情”按钮查看收费详情,可点击“查看电子票”按钮查看电子票信息。
  (三)缴费时间。
  申报会计正高级职称缴费时间:10月26日-11月2日;申报会计副高级职称缴费时间:11月1日-8日。过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渝职改办〔2024〕207号文件执行
  联系电话:63216192 ???67575166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日

相关附件:
渝财会〔2024〕2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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