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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告
发文文号: 川注协[2024]83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7-26
实施时间: 2024-7-2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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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我会”)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及相关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财办监〔2020〕10号)的要求,2023年我会与省财政厅联合对75家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名单通过省财政厅和省注协网站进行公告。75家被检查的事务所,包括18家普通合伙所、57家有限(责任)公司,涉及注册会计师共377人。检查范围内事务所共出具各类报告24046份,检查组抽查746份。
  2023年,我会共组建8个检查组,抽调40名检查人员,其中聘请注册会计师32名,协会工作人员8名。进场前与省财政厅联合召开检查启动会暨培训会,对检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每个检查人员清楚检查要求,以落实检查方案、保障检查质量。在检查现场,各检查组注重技术帮扶,就事务所出现的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工作底稿不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不健全等问题与相关人员交流沟通,针对性地给予建议。现场检查结束后,我会及时梳理汇总各组检查情况并召开检查情况汇报会。同时,按照联合检查“一查双罚”的原则,与省财政厅召开联合审理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多次进行梳理、讨论,客观分析评价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统一检查处理尺度,就处理意见达成一致。2024年5-6月,我会召开第五届理事会惩戒委员会第五次、第六次全体会议,对检查中发现的会员执业违规行为及拟惩戒对象提交的申辩材料进行审议并形成惩戒决定。
  二、检查重点
  在检查对象的选取上,我会以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为基础,将周期性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相结合,特别考虑投诉举报、业务规模较大、业务与人力资源不匹配、事务所变更名称、省外所迁入我省等因素以及日常监管线索来确定检查对象。
  在业务项目的选取上,坚持系统风险导向检查理念,根据对被检查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初步评估及业务特点,兼顾不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同规模客户、不同业务类型进行抽样检查。同时关注事务所内部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的项目重点检查。
  在检查内容上,重点关注被检查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在执业过程中遵循业务准则和执业规程的情况。同时,按照财政部及中注协工作要求,检查中还关注了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非注册会计师控制事务所以及事务所年度自查自纠报告机制执行情况。
  三、检查结果
  从被检查事务所整体情况看,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质量控制体系,内部治理逐步规范,风险意识逐步增强,执业质量不断提升,但同时也有少部分事务所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各种问题,如: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中发现,有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未根据实际需要量身定制质量管理制度,盲目照搬照抄,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都存在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人数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对“足够胜任能力、时间”构成挑战;质量控制复核执行不到位;审计底稿归整及内部管理不规范等。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有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执行简单,审计策略和计划无针对性;实质性测试程序中,存在必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不重视特殊事项审计;部分工作底稿未编制索引号;在事务所实际运作过程中无监控有关的书面记录,普遍以复核代替监控等。
  此外,还有个别事务所存在诸如仅收集被审计单位基础资料,未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未执行审计程序出具报告;或仅编制审定表、明细表、抽凭表,未执行审计程序,未收集审计证据出具报告;或审计程序严重缺失,审计证据无法支撑审计结论等严重违规行为。
  四、检查处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会秉承“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宗旨和理念,积极探索帮扶教育与行业惩戒相互结合、共同促进的方式进行处理。
  (一)帮扶教育
  对检查中发现执业质量存在较多问题的26家被检查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质量控制负责人共计45人,进行了集中警示约谈暨强制培训。
  (二)行业惩戒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4家事务所及14名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规定进行了行业惩戒。具体如下:
  1.给予四川恒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主任会计师张小兵、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云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给予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雪梅(现已转所)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2.给予四川金典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敖凯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给予主任会计师廖蓉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3.给予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主任会计师施益民,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杨桂莲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4.给予四川众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邓颖贵,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桂芬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5.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另外1家会计师事务所和4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训诫的行业惩戒。
  (三)行政处罚
  由省财政厅实施行政处罚的,另行通告。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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