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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市监发[2024]3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6-6
实施时间: 2024-6-6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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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各市(州)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各公积金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四川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6月6日

  四川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工作要求,压缩企业变更环节与时限,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企业办事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将企业变更登记、印章刻制备案、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以下简称“医保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税务登记信息变更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获得感,营造更加公正、开放、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实施对象
  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全省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实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理。
  三、办理方式
  (一)办理业务(业务范围):企业(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印章刻制备案;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医保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税务登记信息变更。
  (二)办理事项(具体事项):企业(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分支机构)在申请下列登记事项变更时,登记机关应按照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联办事项予以受理,完成登记后应通过数据共享将变更信息实时推送给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医保、银行、税务等部门或机构。
  1.公司: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姓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
  2.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住所、出资额、法定代表人姓名、出资人(主管部门)名称。
  3.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住所、出资额、投资人姓名及居所。
  4.合伙企业: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出资额、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其委派的代表姓名。
  5.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住所、出资额、法定代表人姓名。
  6.分支机构:名称、类型、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
  (三)办理方式:
  1.推行“一件事”线上申请。企业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专区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同时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是否同步办理印章刻制预约、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等事项。登记机关在线完成审核工作后,将变更结果信息同步推送给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医保、人民银行、税务等部门。相关部门共享并认可企业变更登记信息,人社、医保、税务部门对涉及自身业务的登记事项自动同步变更信息,公安、住房公积金、人民银行等部门根据企业选择分别推送印章刻制预约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信息、银行基本账户变更预约信息给对应刻章单位、缴存公积金中心、银行网点。各部门同步实现企业信息变更“一站式”服务,即时将变更结果数据回流,反馈至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企业全程仅需办理一次网上变更登记,即可同时完成相关业务同类事项的信息变更或预约服务,企业信息变更全流程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推行“一窗式”线下申办。按照“综窗受理、分类流转、后台办理、综窗出件”的模式,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展咨询、导办、帮办、受理和颁发送达等工作。综合窗口受理后流转至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将企业变更登记信息推送给人社、医保、税务部门,实现企业登记信息、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医保单位参保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同步变更,登记机关将上述办理结果信息归集至综合窗口。综合窗口统一向企业颁发营业执照,并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完成印章刻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
  四、职责分工
  (一)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工作,统筹各部门业务需求,整合办理流程,梳理事项清单、材料清单,制定工作方案,优化办事指南,改造登记业务系统,即时推送、接收变更信息(预约信息),实现各部门及时共享信息,确保全省企业变更登记环节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公安厅:接收企业印章刻制预约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推送至印章刻制单位,企业与印章刻制单位达成刻章意向后,印章刻制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章刻制及相关信息备案,企业前往印章刻制单位凭旧印章换领新印章时无需提交营业执照。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接收企业变更信息,对企业同步变更其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无需提交营业执照等其他材料,确保全省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环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住房城乡建设厅:接收企业变更信息,根据企业需求督促各公积金中心对企业同步变更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无需提交营业执照等其他材料,确保全省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环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省医保局:接收企业变更信息,对企业同步变更其医保单位参保登记信息,无需提交营业执照等其他材料,确保全省企业医保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环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人行四川省分行:负责统筹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组织开户银行接收企业基本账户变更预约信息,指导开户银行优化审核流程,简化办理材料,通过提前审核、网点办理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基本账户信息变更服务,确保全省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环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引导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到网点办理基本账户信息变更。
  (七)四川省税务局:接收企业变更信息,对企业同步变更其税务登记信息,无需提交营业执照等其他材料,确保全省企业税务登记信息变更环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线下咨询、导办、帮办、受理和颁发送达等工作,提供平台和数据端口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开展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便利化改革,是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重要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市(州)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满足线上线下业务办理需求,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落地见效。
  (二)明确对接模式和数据标准。分阶段进行系统对接,前期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与省级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现有的数据通道完成数据分发(即B2模式,分发后将办件环节数据实时上报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后期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逐步调整为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分发模式对接。
  (三)不断完善业务系统功能。各省级部门按照“能简则简”“应减尽减”原则,依托部门间数据互认等方式,不断优化和持续减少信息采集项,切实推动业务流程优化和办理环节简化。对部门间数据流转实行全程留痕管理,在相关事项办结后,及时将办理结果数据予以回流,流转数据应实时、完整、准确。
  (四)抓好落地实施。各市(州)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办,建立动态调整和问题处理机制,及时总结汇报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实施情况,推动改革顺利落地。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州)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指导服务和宣传公示工作,公开指导服务电话,对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涉及本部门职责的问题做好解答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自媒体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提高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联办服务知晓度。丰富政策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
  1.四川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2.四川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事指南
  3.四川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工作指引
  4.四川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

相关附件:
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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