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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市监发[2020]3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0-8-17
实施时间: 2020-8-17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13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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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发〔2019〕51号)要求,省政府已于8月13日部署开展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好差评”工作,是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于打造群众满意的市场监管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目前情况看,登记机关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经办窗口没有导办人员、盲目追求网办率、业务咨询占用技术保障资源等问题投诉率居高不下。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公开、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登记服务,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现将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不断完善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登记注册工作好坏的第一标准。在不断深化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的同时,也要避免机械、盲目追求网办率,线上办理困难的要及时线下办理。对程序复杂、材料复杂、投资人结构复杂等线上办理失误率高的情形,要以线下办理为主。对以下特殊情况要灵活处理:
  (一)对党委组织部门、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命的“董监高”,应企业要求,可以免于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由窗口工作人员手工通过验证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业务台账。
  (二)企业申请名称属于新兴行业,当前自主申报系统行业库未纳入登记的,通过OA系统上报省局登记注册处。
  (三)企业所申请名称含有限用字词的,登记机关按照系统提示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充的相关材料;申请名称含有禁用字词的,登记机关经审核认为符合登记条件的,通过OA系统上报省局登记注册处。企业登记受限的其它情形,由登记机关审核后通过业务系统问题反馈功能,经属地市级登记注册部门上报,由省局信息中心统一处理。
  (四)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工作中,对于不涉及行政许可的未纳入规范目录的新兴行业和经营项目,指导企业自行或者由登记机关收集整理后,通过经营范围规范条目辅助查询系统向总局反馈。
  二、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一)分级设立业务咨询电话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业务经办量,设立数量合理的业务咨询电话,并安排工作专班负责线上业务咨询。省局行政审批处办公电话(83988690)只负责省本级企业咨询。省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技术支持电话(8804/8805/8806)只负责解答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平台技术问题,不再受理业务咨询,不再直接面向企业、群众提供服务。
  要畅通技术服务渠道。技术类问题(详见附件2)由属地登记机关受理后,通过客服QQ(QQ号:2721344016,QQ名:全程电子化技术支持001)反馈至省局信息中心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处理完毕后反馈至受理登记机关,由受理登记机关向申请人反馈处理意见。
  (二)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度
  业务咨询电话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全程指导帮办,热情耐心地解答申请人的询问。线上解决不了的应建议企业或群众到窗口线下办理。
  线下办理事项要落实好“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当场办理的予以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应当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建立导办员制度
  要按照国办发〔2017〕41号文件关于“各地区要通过合理调整、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配足配强窗口人员队伍,确有必要时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窗口服务能力” 的要求,统筹考虑经办业务量,在审批大厅配备导办员,专门负责指导、协助企业或群众操作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业务繁忙的审批大厅的导办员原则上不少于2名。
  (四)做好硬件保障
  保证计算机、网速、带宽满足工作需要,对带宽不够、网速慢的,要商当地通信部门及时升级改造。推广纸制执照寄递服务、自助打印等“不见面”工作模式。要推广在线客服公众号等好的做法,切实做好业务咨询解答和辅导、帮办。进一步深化政银助企合作,继续推广银行网点免费代办网上登记业务。
  (五)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队伍业务素质
  要为申请人提供申报服务、筹建指导,就地解决申请人设立市场主体办事材料不明、流程不清等问题。要通过面对面指导、申报,避免企业、群众寻求中介机构代办,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解决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
  要保持登记业务骨干岗位的相对稳定性,把窗口作为培养干部、锻炼干部的重要岗位。要采取比武练兵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一线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帮助一线人员熟练掌握申办企业各环节的实际办理步骤。要把业务能力强的登记人员安排在咨询、导办岗位,强化专职人员导办服务。要加强对同级行政审批部门的业务指导,确保提高整体登记工作水平。
  三、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省局将加大对不落实首问负责制、对企业和群众诉求消极应对、服务企业和群众推诿扯皮现象的考核和曝光力度,严肃整治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足感和获得感。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做到立行立改,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从9月1日起,对再次发生本通知附件1所列问题,省局将进行实名通报并抄告属地党委政府。
  请各市局于8月30日前,将本地区各级登记机关业务咨询电话汇总至省局登记注册处,并及时做好后续更新工作。同时,对可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举措,要及时向省局报送,及时反映本地区的生动实践和创新实绩。
  附件:
  1.市场主体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技术类问题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7日

  附件1
  市场主体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到位
  省局行政审批处办公电话(83988690)、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804/8805/8806)每天接听的电话中,90%以上的是非省本级企业咨询用户注册登录或平台操作使用相关事项,来电内容大多为如何将账号绑定的电话进行修改等简单问题。
  2020年以来,省局单线日均答复类似询问约200个,来电企业的理由多为“市里/区里让我们找省局”“只有你们的电话能打通”等。从来电情况看,企业属地登记机关不落实首问负责制、对企业和群众诉求消极应对、服务企业和群众时推诿扯皮等现象较为突出,造成省局政务服务资源的浪费,影响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
  二、办照困难不指导
  部分登记机关对线下登记申请不予受理,对线上登记申请不予指导,告诉申请人回家办理。部分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帮办、辅办等要求百般推脱、左躲右闪。
  三、遇到问题不解答
  部分登记机关对申请咨询的问题不予解答,告知申请人到省局解决或者拨打省局业务、技术咨询电话。省局咨询电话超负荷运行,而办理流程中提供的电话无人接听。
  四、驳回退回不说明
  部分登记机关对驳回业务不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让申请人直接联系省局解释,申请人在与省局沟通过程中往往不能准确描述相关问题。有的退回意见删减了一些经营范围,当申请人想知道删减原因时,告诉申请人“在哪个网报的,去哪个网咨询。”
  五、自身业务往上推
  企业需要将一代15位身份证改为二代18位身份证,只需由登记人员做数据补录,但登记人员坚持让申请人打电话找技术人员修改。企业需要重新上传照片,登记人员只需要将身份认证审核状态改成未通过即可,但登记人员同样将工作推到技术人员。

  附件2
  技术类问题

  技术类问题主要指系统报错、功能异常、显示错误等问题。现阶段需由省局信息中心处理的技术问题主要有以下六类。系统报错类:注销业务公告日期缺失生成《申请书》会提示内部错误。功能异常类:公司《申请书》不显示个别成员身份证照片。用户在中级实名核验环节没有身份证有效期,做不了中级实名核验。显示错误类:分公司登记隶属企业有效期“长期”不显示,隶属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显示成业务号。申请书中投资人证件类型不显示。注销业务被退回,详细看不到,看不到退回意见。签字环节验证码收不到:签字环节有时会出现收不到验证码的情况。签字环节签不上:投资人签字有时会出现签字不全的情况。申请书董事、监事缺少身份证照片:在申请书合成过程中,没有正确合成身份证照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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