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综合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较低数额罚款”适用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市监规[2024]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4-7-12
实施时间: 2024-7-12
失效时间: 2029-7-11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6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标准,根据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经省市场监管局7月5日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就我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较低数额罚款”适用标准明确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三个月的,停止公示”中的“较低数额罚款”全省适用标准为:“对自然人处以五千元(不含本数)以下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罚款。”
  上述标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 苏政发[2019]54 2019/8/17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 沪财发[2023]2号 2023/3/1
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局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 2010/7/19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 青国税发[2008] 2008/8/1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管理办法[试行] 吉地税发[2013] 2013/6/13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减免责 2024/8/22
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 国市监网监[201 2019/2/25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湖南省市场监管公共服 湘财外[2009]56 2009/9/2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5/3/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 桂国税发[2007] 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