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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汇管[2023]5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9-4
实施时间: 2023-9-4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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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各地市分局、杨凌支局,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秦农银行,各外资银行(中国)西安分行:
  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入申报业务,提升主体申报意识,惩戒逾期未申报行为,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22〕22号),研究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管理办法》,经陕西省分局2023年第四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给辖内分支机构。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陕西省分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穆蕾,029-8834546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23年9月4日

相关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管理办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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