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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积极配合开展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4-3
实施时间: 2024-4-3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12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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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税协发〔2024〕4 号)精神,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税协)号召全省税务师行业主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在2024年4月份开展以“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为主题的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刻把握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内涵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从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分配制度、支持绿色发展等方面对税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全国两会进一步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第 33 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定为“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就是要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高效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依法组织税费收入,着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效能,大力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依法纳税荣誉感,更好支持和服务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师行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充分发挥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主力军作用,围绕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组织税务师踊跃参加“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多层面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纳税难题,多种形式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纾困解难,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展现税务师行业良好形象。
  二、发挥专业优势,丰富税收宣传活动内容
  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在税收治理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一)举办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税收志愿服务活动。聚焦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一带一路”倡议等,宣传税收为之提供支持和服务的举措成效,组织税务师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公益活动。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税协组建税务师志愿服务队伍,针对企业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出现的税收等相关问题,通过税收政策咨询、进园区走企业、构建服务平台等方式解答企业问题,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助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企业生产经营高质量发展。
  (二)举办企业所得税业务疑难问题培训班。为帮助税务师事务所解决在涉税专业服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省税协对税务师事务所上报的企业所得税业务疑难问题进行整理、汇总,举办企业所得税业务疑难问题培训班,为税务师事务所答疑解惑。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骨干为当地企业财务人员开展线上、线下纳税辅导。通过组织培训班,宣传税收政策、辅导涉税知识,在提高企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的同时,找准税务师事务所自身发展优势,有力扩大行业宣传效果。
  (三)开展走访纳税人活动。各税务师事务所应积极开展走访纳税人或网络回访活动,进行税收宣传辅导,解答纳税人在办税中遇到的涉税问题。广泛征求纳税人对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印制宣传手册,赠送相关税收政策资料。
  (四)走进申报大厅答疑解惑。各税务师事务所应与当地税务机关主动沟通,走进申报大厅,开展税收政策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宣传最新税收政策,解答纳税人提出的疑虑和问题。
  (五)开展同心服务团志愿服务活动。中国注册税务师师同心服务团辽宁分团要围绕中心,聚焦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以税法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进一步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
  (六)开展多元化网络宣传。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组织具有一定影响力税务师制作税收宣传小视频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扩大行业宣传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税协各基层工作联络处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本联络处各所整合资源共同发力,积极发挥沟通组织协调的作用。各基层工作联络处主任、副主任、各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要亲自抓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主动与税务机关、省税协取得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加强组织策划。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广泛宣传税务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便民办税举措和税费优惠政策。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办好惠民实事。围绕贴近行业、贴近税务师、贴近实际,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展示税务师行业工作成效。阐述税务师行业在我国税收法律日趋精细,国际、国内税收征管趋于严密的大背景下,在强烈的市场需求推动下,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各税务师事务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把握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推动税收宣传内容、形式、手段创新,有效整合媒介资源,坚持线上线下并举、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重,着力提升宣传实效,严防形式主义、“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
  (三)严肃宣传纪律,加强宣传保障。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严肃宣传纪律,把握舆论引导的时度效,防范因宣传不当引发负面舆情风险。省税协着力加强全行业税收宣传信息反馈,加强宣传工作统筹安排,支持宣传工作开展。
  (四)注重效果评估,持续改进提升。税收宣传月期间,
  省税协将及时推广各税务师事务所好的经验做法,巩固扩大宣传成果。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注意拍摄活动视频(照片),收集统计税务师参与人数、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数量、纳税人缴费人参与户数等重要数据,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税收宣传质效。
  各税务师事务所于4月26日前将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报送省税协办公室。省税协将通报活动开展整体情况,并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有关活动和做法,在税协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报道。
  联系人:齐研
  办公电话:024-23518550
  投稿邮箱:77183438@qq.com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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