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债券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4]98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4-7-10
实施时间: 2024-7-22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强融券逆周期调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20%。
  本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其展期适用本通知的要求。
  二、本通知自2024年7月22日起施行。本所其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各市场参与人应当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确保业务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7月1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 赣府厅字[2016] 2016/9/2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 甘政办发[2016] 2016/9/8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 津工信运行[202 2022/10/13
关于就修订《期货经纪公司保证金封闭管理暂行办法》公开 2020/7/16
天津海关关于更新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2024/1/26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津财采[2023]1号 2023/2/8
关于开展国债作为国债期货保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 2015/1/1
关于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深证上[2024]55 2024/7/22
关于开启期货期权组合保证金业务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9] 2019/5/3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保证金抵押金清理情况的函 粤国税函[2003] 200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