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函[2024]110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24-7-11
实施时间: 2024-7-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司法部:
  你们关于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2〕135号),同意自即日起,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等6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旅行社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抓紧对本部门、本省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与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三、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相关省市人民政府对上述调整实施情况及时组织评估,在相关城市试点任务结束前及时商司法部研提后续工作建议,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保障工作有序衔接。
  国务院将根据相关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情况,适时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
  国务院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国务院决定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的
  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

相关附件:
国务院决定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jpg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同意在深圳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2]15号 2022/2/22
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771号 2024/1/13
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714号 2019/4/23
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 国函[2021]106号 2021/10/8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764号 2023/7/20
关于同意在广东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2]129号 2022/11/17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752号 2022/3/29
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 国函[2019]111号 2019/11/12
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703号 2018/9/18
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709号 20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