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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90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库函[2024]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4-6-15
实施时间: 2024-6-15
法规类型: 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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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潘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完善提高,充分发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效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实施效益评估
  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行“一套标准,两级部署”。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建设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各省级财政部门对标全国统一规范和标准建设“全省大集中”的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21年,财政部借鉴应用地方一体化建设成果,开始推进中央一体化系统建设试点,2022年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要求全面推广实施。自2023年1月开始,中央本级全部2万多家预算单位应用一体化系统开展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等预算管理业务。
  财政部在中央一体化系统试点和推广实施过程中,一直高度重视听取部门和单位意见建议,在系统建设各个阶段持续跟踪实施效果,针对部分单位反映的业务运行不畅、审核环节多、操作不便捷等问题,及时评估和优化系统功能设计,推动系统功能不断完善。
  (一) 持续跟踪调研中央一体化系统实施效果,根据各级各类单位反馈意见不断完善系统功能。
  一是召开试点工作总结座谈会。2022年2月,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功能在试点部门成功上线运行以后,财政部组织试点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试点部门意见建议,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梳理试点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从简化业务审核流程、强化部门管理功能、提升系统操作便捷性三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完善系统功能。
  二是召开推广实施情况座谈会。2023年2月,一体化系统全面推广实施以后,财政部组织召开两场中央部门座谈会,分别听取有关部门使用一体化系统编报2023年“二上”部门预算情况和单机版一体化系统使用情况,涉及多种类型的部门和预算单位。针对座谈会反映的279个问题和建议建立台账,系统性评估功能设计和优化完善。
  三是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在线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充分听取各级各类单位的意见建议。2024年4月,财政部设计《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相关模块改进意见建议表》,就系统评价、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三方面20个问题,通过书面方式征求了中央部门和部内有关单位意见。同时,通过一体化系统发布《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使用情况的满意度调查问卷》,包括总体情况、各模块和版本、培训服务、运维服务等方面内容,问卷为不记名调查,各级各单位用户均可自愿参与调查。根据调查反馈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审视系统功能设计和审核流程,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
  四是多次深入各类部门和基层单位调研。中央一体化系统试点和推广实施过程中,财政部时任副部长许宏才和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曾多次赴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调研一体化系统实施效果,涉及各级各类单位。通过现场观摩部门和单位使用一体化系统办理业务情况,听取基层财务人员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和推动解决系统运行问题。
  (二) 深入科研单位调查研究,切实保证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政策通过一体化系统可操作可实现。
  中央一体化系统上线实施后,部分科研单位反映系统中科研项目相关业务口径和操作流程不够明确。针对科研单位反映问题,财政部一方面深入调查研究,与中科院及所属科研单位座谈,并赴理化技术研究所、北京大学等科研单位实地调研,深入了解科研单位对一体化系统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结合科研单位意见建议,逐条梳理细化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政策在一体化系统实现的具体规则。
  2023年11月,财政部印发《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操作规程科研项目管理补充规定》(财办发〔2023〕83号),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政策,细化明确了一体化系统科研项目的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调整调剂、预算执行、结余资金管理等操作流程,并推进一体化系统科研项目管理相关功能升级完善。目前,预算执行环节的简化科研资金支付审核校验流程、高校和科研院所采购进口仪器由单位直接备案、采购方式变更在5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以及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等业务已经在一体化系统中落地实施。预算编制和调整调剂环节的流程优化已经细化业务需求,正在开发完善,预计可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时实施。
  需要说明的是,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一体化系统将预算制度细化为控制规则嵌入系统自动控制,减少人为调整,有利于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各项预算管理制度,全面规范预算管理和硬化预算约束。目前,根据一体化系统实施中部门和单位反馈的意见,我们在现行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已在系统功能设计上大幅简化了审核流程和下放审核权限。下一步,财政部将深入研究相关制度规定嵌入一体化系统严格执行以后的实际效果,研究推进有关预算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和业务流程优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设计,满足管理需要与提升工作效率的统筹兼顾。
  二、关于提升系统自身功能与服务水平
  中央一体化系统作为全面应用云技术、综合应用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支撑2万多家中央预算单位在线办理预算管理全流程业务的跨部门、跨业务大型应用系统,业务综合性强,技术实现难度大。同时,系统整体性能提升还受到基础软硬件性能有待提升、政务内外网间需频繁交互数据等客观条件限制,系统上线初期存在运行不稳定、业务办理“慢卡顿”等问题。2023年9月,财政部建立健全了“统分结合”的建设和运行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升系统运行稳定性,改善基层单位使用体验。
  (一) 加强技术保障,提升系统运行稳定性。
  一是统筹保障基础软硬件和网络资源。一体化系统稳定运行需要服务器、数据库、云平台、中间件、网闸等基础软硬件和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的支撑保障。财政部成立技术保障组,统筹保障一体化系统运行涉及的所有技术资源,加强对各类基础软硬件公司的技术指导,协调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主管部门加强网络资源维护保障,夯实一体化系统稳定运行的技术基础。
  二是加强系统运行监测管理。建设系统运行监测平台,对政务外网一体化系统应用模块性能、业务操作行为等进行监控,及时排查解决一体化系统故障,防范和化解影响系统稳定运行的风险隐患。
  (二) 完善运维服务,及时解决基层单位反映问题,
  一是提升运维人员数量和服务水平。加大运维服务资金投入,扩充运维人员数量。加强运维人员业务培训与考核管理,提高运维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针对预算单位咨询较多的系统应用问题,持续更新知识问答并通过一体化系统发布,方便预算单位日常查阅,提高问题解答效率。
  二是不断完善运维服务方式。以运维中心为依托,通过12357热线、微信群、驻场运维等多种渠道,及时受理各单位反映问题。按照“保障重点工作、提高服务成效”原则,面向部门本级提供临时、短期的上门服务。目前,正在建设在线客服相关功能,将支撑用户线上问题提交、进度跟踪、处理反馈等全流程管理,进一步丰富拓展问题受理渠道,提升运维水平和用户体验。
  三是推动运维问题的有效解决。财政部相关业务司局分业务领域牵头组建工作组,业务人员与技术团队密切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基层单位反馈的问题。各工作组建立健全解决运维问题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将各渠道收集的运维问题统一纳入台账,对问题登记到解决和销号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同时,加强日常考评和通报,督促运维服务公司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 强化风险防控,保证资金支付安全性。
  一是加强会计核算与对账管理。为防范一体化系统上线初期因运行不稳定和内外网衔接机制不完善带来的资金支付安全隐患,财政部一方面从功能设计上完善系统资金支付校验机制,另一方面借助一体化系统提高会计核算与对账的及时性,通过加强业务管理保障资金支付安全。
  二是强化资金支付安全防护。按照分级保护、等级保护、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安全管理要求,从密级标识、身份鉴别、访问控制、三员管理、会话限制、数据传输等方面,对一体化系统进行了安全加固,提升系统安全防护水平。同时,在支付环节使用电子签名签章,进一步保障资金支付安全。
  (四) 推动数据共享,减少信息重复录入。
  一是实现基础信息共享共用。目前,中央一体化系统已经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部门决算和财务报告等业务模块上线运行,整合了原来分散部署的信息系统,实现了基础信息在各环节共享共用,减少了信息重复录入。例如,单位信息录入一次,可以全程共享,不再像以前需要在不同信息系统重复填报。又如,单位填报资产配置预算相关信息,可以自动导入政府采购预算申报环节,减少重复填报,也保证信息的一致性。
  二是推动与单位财务系统互联互通。中央一体化系统建立了单位会计核算模块,单位可以直接在一体化系统开展单位会计核算管理,实现与资金支付无缝衔接和全流程电子化。同时,财政部尊重单位财务管理自主权,允许单位保留自有财务系统,制定发布《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单位财务管理系统接口标准V1.0》,指导和支持有需求的预算单位开展一体化系统与单位财务管理系统的联调对接工作,通过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单位财务系统报销信息自动生成支付申请发送一体化系统,自动接收支付回单,进一步减少单位财务人员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2024年,财政部开始进行中央一体化系统二期建设,推进一体化系统的升级拓展。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跟踪评估各部门和单位使用一体化系统的实际情况,持续推动系统功能完善和流程优化,进一步加强系统运行维护保障,提高运维问题解决效率和质量,促进系统平稳运行、功能完备、优化提升,推动一体化系统从“能用”向“好用”转变,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提供有效支撑。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国库司010-68552227
  财政部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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