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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商运字[2023]8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6-28
实施时间: 2023-6-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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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青海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青海省乡村振兴局 青海省能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
  2023年6月28日

  青海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对全省消费的拉动作用,补齐家电市场短板弱项,打通家电消费难点堵点,持续提升居民对低碳、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需求,助力民生改善和经济稳定,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措施。
  一、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利用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家电销售及回收拆解企业,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促销”等方式,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推动包括具有“Ι级、Ⅱ级能效标识”的冰箱、洗衣机、空调等绿色家电及超高清电视、智能手机、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等智能家电销售。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活动。统筹使用服务业发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引导家电销售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优化家电销售网络,提升改造家电仓储配送中心、售后服务中心、废旧家电回收站点等服务网点。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期建成的各级扶贫产业园,引导家电销售、流通、仓储、维修和回收企业入驻园区,并在场地占用费上给予一定优惠。利用提质升级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和村民活动广场,引导省内家电销售企业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展销”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活动,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的农牧区消费者给予一定的消费补贴。(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施行基本装修交房。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施单位,以满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需求为导向,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简约、环保、耐用原则,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做到住宅内部所有功能空间全部装修一次性到位。有条件的项目可配置基本的电视、冰箱、洗衣机等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提升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体验。统筹利用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绿色智能家电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会同省内家电销售企业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新品首发”“新店特惠”等体验活动,推动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绿色商场示范创建,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一站式家电消费新场景。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期建成的物流园、电商扶贫项目,推动绿色智能家电线上销售。针对绿色智能小家电开展比较实验,客观真实公布相关信息,帮助消费者理性选择更加安全、放心、绿色、节能的智能家电。及时发布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提示,普及超期使用家电危害知识,引导省内消费者树立绿色智能、安全健康的家电消费理念。(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绿色智能家电市场供给。深入实施《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引导企业提升数字化研发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和服务,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加快数字家庭发展,推广互联网智能家电全场景应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绿色智能家电售后服务。持续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倡导宣传活动,引导家电销售企业积极参与活动承诺。推动绿色智能家电售后维修服务进社区、进商场、进平台,提升售后服务便利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在确保12315受理服务平台上下五级畅通的基础上,持续推动12315受理服务平台与12345便民热线平台互联互通,倡导绿色智能家电经营者在线解决消费纠纷,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持续提升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和服务效能。(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工作。扎实推进西宁市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逐步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和分拣中心,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聚集化发展,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家电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给予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依托产品销售维修服务网络,积极构建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体系。(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700MHz频段的清频工作,支持广电网络与中国移动的深入合作,推进广电5G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运营,提升网络传输能力。依据《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等国家标准,加强建筑物有线电视系统、应急广播设施等基础建设,提升网络覆盖能力。依据“民族地区有线高清智能数字机顶盒普及项目”三年实施计划,加快推进高清和超高清智能机顶盒普及应用。持续提高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按照《青海省“十四五”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规划》,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衔接,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债支持,督导省电力公司按相关时序开展工程建设。加大城镇地区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提升联络互供能力,缩短供电半径,县城10千伏电网联络率达到90%以上。(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广电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销售、流通、消费和服务各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努力满足中小微绿色智能家电销售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发放消费贷款和信用贷款,引导居民购买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主动甄别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的绿色智能家电销售企业,做好信息推送服务,“一对一”精准辅导企业申请退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绿色智能家电销售企业健康发展,将申请贷款的受惠企业范围由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降低“银税互动”准入门槛,将纳税信用转化为企业融资信用。(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中国银保监会青海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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