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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在“国际客厅”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服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商办字[2021]9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商务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1-8-20
实施时间: 2021-8-2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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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
  为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营造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不断放大“国际客厅”品牌效应,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商事登记“跨国(境)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前期充分调研座谈并征求意见建议后,市商务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在我市各“国际客厅”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服务业务,助推“国际客厅”更有效地发挥集聚全球优质资源的平台作用。现将《在“国际客厅”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服务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商务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在“国际客厅”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注册服务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营造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不断放大我市“国际客厅”的功能作用,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商事登记“跨国(境)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商务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起在我市各“国际客厅”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服务。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我市商务部门对外交流、贸易促进和经济合作的窗口作用和市场监管部门便民利企、服务发展的职能优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在登记注册、招商引资、业务合作、人员培训、信息共享等领域加强合作,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借助“国际客厅”平台,更好地为相关对象国别及市场的海内外企业、机构开展双向交流合作提供全方位高端服务,不断放大“国际客厅”品牌效应,助力我市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二、合作内容
  (一)助推“国际客厅”,集聚全球优质资源。“国际客厅”作为开放的超级市场,为进入中国市场的各国企业、商会以及有意对接国际的中国地方政府、企业,提供集展示、推介、路演、接洽、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平台,推动全世界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在青岛集聚耦合,更好服务全省全国开放发展大局。延伸“国际客厅”作为外商投资企业跨境或境内登记注册的窗口,促使“国际客厅”更好地发挥“桥头堡”作用,进一步汇聚全球优质资源。
  (二)探索离岸申办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对有意来青投资办企业的外国(地区)个人或企业,由各“国际客厅”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专员提供咨询和帮办、代办服务。市场监管部门远程受理、核准企业登记申请,并指定专人负责与联络专员对接,共同为企业提供“不见面”的登记服务。
  (三)便利外国投资者在青投资。对通过“国际客厅”进驻的外国投资者,市场监管部门为其量身打造便利化措施,提高注册登记效率。“国际客厅”联络专员通过互联网邮件传输、远程视频指导等方式与投资者联系,协助投资者快速办理在青企业的登记注册,打造外商投资企业来青投资“快车道”。
  (四)推动建立信息交流和互通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加强专题业务交流,梳理分析经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坚持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原则,保持信息互通,有效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并进。
  三、工作机制
  (一)申请。外国(地区)个人或企业如有意在青岛设立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可联系相对应国别及地区的“国际客厅”,对应“国际客厅”联络专员负责提供咨询和帮办、代办服务。
  (二)受理。对于跨国境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提供远程受理服务。“国际客厅”联络专员协助企业线上申请登记注册和商务信息的填报,市场监管部门专办员负责材料审查受理。对于在境内的外商投资者,根据其需求,提供窗口受理或“不见面”受理服务。
  (三)核准。市场监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材料予以核准。
  (四)发照。核准后,纸质执照可根据企业需要在核准当日邮寄至其指定的收件地址。非外籍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可利用支付宝或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外籍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需要到窗口现场申请,发放电子营业执照。
  四、保障服务
  (一)设立联络机制
  1.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指定具体处室设立联络办公室,负责本合作机制的总体协调与沟通工作。
  2.各“国际客厅”选派一名政治素质过硬、服务意识好、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作为本机制的联络专员,联系市场监管部门专办员提供帮办服务,延伸注册登记的窗口。
  (二)开展指导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更好地为有需求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真正推动方案落到实处,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市)局专办员通过座谈培训、线上交流、个案指导等多种形式对“国际客厅”联络专员开展业务指导,提高联络专员的帮办代办业务能力,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定期沟通交流
  由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定期组织区(市)业务部门与“国际客厅”联络专员召开碰头会,梳理解答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业务交流,实现信息共享,更好地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保证合作机制的顺利执行。
  五、其他事宜
  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或提供从合作方取得的保密资料(无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方式形成)。

相关附件:
青岛市商务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在“国际客厅”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服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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