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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保险合同》等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函
发文文号: 财会便[2005]3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5-8-12
实施时间: 2005-8-12
法规类型: 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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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会计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我们于近期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年金》、《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每股收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等六项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05年9月12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联系人:冷冰 陈瑜
  联系电话:010--68552542
  传真:010--68553016
  电子邮件:casc@casc.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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