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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申请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贵州考区]科目免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6-4
实施时间: 2024-6-4
法规类型: 会计初中级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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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大考生:
  为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贵州考区)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科目免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免试的资格和科目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免试申请。
  (一)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考试报名缴费前,于即日起至6月28日12:00截止,法定工作日期间,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地点。到报名所在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地址、电话见附件1),进行现场免试审核。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上须标注“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3.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附件2)。
  4.2008年9月1日之前取得学位的,还需提供有效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申请人对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差错、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请申请人慎重报考,报名成功后,不予以退费。
  (四)审核流程。
  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初审无误后,对于符合在我省报名和免试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予以退回。
  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审核并盖章后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统计表》(附件3)在7月2日前发送至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相关附件:
1.贵州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考资格审核地址及联系电话.xlsx    
2.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doc    
3.贵州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人员信息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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