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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 《“三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资环[2024]4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时间: 2024-5-21
实施时间: 2024-5-2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04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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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全力支持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规范“三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制定了《“三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1日

相关附件:
“三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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