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建设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多维度系统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办发[2024]13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4-23
实施时间: 2024-4-23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8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多维度系统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23日

  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多维度系统治理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深化整治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工程建设招投标多维度系统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破解顽瘴痼疾为切入点,以强化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深化监管创新为保障,在三年行动期间部署开展联合监管、严管代表、诚信代理、招标公平、智慧交易监管、评标公正、定标改革、制度见效、宣传宣讲、国企招采提升十项攻坚行动,第一年着力重点突破,第二年着力深入攻坚,第三年着力提升优化,从机制完善、制度细化、责任压实、技术提升、模式创新、监管深化、流程规范、信息透明等多个维度,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定向开展深入整治,全面规范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一、聚焦深化招投标协同治理,开展联合监管攻坚行动
  发展改革、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公安、工商、国资监管等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共同开展招投标监管,常态化开展“一季度一总结一部署”,定期掌握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不同方面发现的问题,构建共同研究解决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市公资交易中心、市工商联,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二、聚焦强化招标人代表监管,开展严管代表攻坚行动
  制定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招标人代表(即业主代表)委派管理的系统制度,将招标人代表委派管理重要事项、制度纳入“三重一大”内部决策范围,原则上委派在职员工评标;对招标人代表管理委派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市属国有企业)
  三、聚焦优化招标代理信用监管,开展诚信代理攻坚行动
  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纳入信用评价管理范围,开展信用评价。清单化明确招标代理负面行为,细分为不规范行为、一般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三类,引导政府投资项目、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人结合招标代理机构负面行为记录情况和项目实际,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服务“一标一评”,引导招标代理机构主动规范自身从业行为。[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资交易中心,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四、聚焦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开展招标公平攻坚行动
  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更新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常态化随机抽查招标文件,借助社会监督员专业力量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问题,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促进经营主体公平良性竞争。[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五、聚焦提升招投标活动全过程数字化,开展智慧交易监管攻坚行动
  推动招投标活动交易和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强化数据记录和数字留痕,促进交易平台与监督平台的数据互通共享、功能同步升级,实现交易全过程可分析、可追溯,促进科技赋能,开展智慧监管,逐步形成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牵头单位:市公资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六、聚焦严管专家规范评标,开展评标公正攻坚行动
  严格实行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管理,强化行政监督部门与执法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联动;对评标专家从严记分管理,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并定期通报。建设智能评标系统,推动“人工评标”向“智能评标”转变。进一步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共享优质专家资源,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全力推动评标公平、公正。[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公资交易中心,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七、聚焦创新招投标活动机制,开展定标改革攻坚行动
  分阶段探索“评定分离”改革,制定“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指导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等试点区(市)县开展首批项目实践,推动从传统的以专家评标结果定标,转型为专家进行符合性评审、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自主定标,将定标权力交还招标人,同时强化对招标人的监督,推动招标人权责对等,从制度层面减少权力寻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等有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八、聚焦充分落实发挥制度作用,开展制度见效攻坚行动
  系统梳理我市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系列工作要求,细化贯彻措施、明确实施路径、责任单位;推动行政监督部门和公资交易中心修订管理制度、升级平台功能、严格行业监管等,形成依法合规、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资交易中心,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九、聚焦加强制度规则宣传,开展宣传宣讲攻坚行动
  汇编招投标制度摘要,定期开展招投标制度联合宣讲活动,利用工作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常态化加强宣贯和答疑指导,促进招标人主动规范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准确把握监管要求、经营主体专业能力持续提升,营造良好的招投标生态和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公资交易中心)
  十、聚焦规范国企自主招标采购活动,开展国企招采提升攻坚行动
  系统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自主实施的非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即自主招标采购项目)交易活动,强化市属国有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和交易全过程管理,加大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建设力度,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压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主体责任,促进自主招标采购活动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按年度制定工程建设招投标多维度系统治理重点工作清单,逐项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实施进度等,强化治理工作纵向联动和横向协同。市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安排,及时研究相关制度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治理工作;各市属国有企业、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对照目标任务严格做好具体举措的贯彻执行,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本系统、本地区治理工作举措,认真抓好落地落实。
  点击下载此文件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等工程建设中有关 鄂地税发[2005] 2005/5/26
转发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 国办发[2010]41 2010/9/14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承诺可开工”制 武政规[2022]14 2022/9/15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浙政发[2021]5号 2021/4/10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工业企业固定资 甘政办发[2010] 2010/5/4
关于2016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一期]招投 财办库[2016]6号 2016/1/13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1/1/25
关于印发《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 建法规[2019]7号 2019/9/23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 建办市[2024]8号 2024/2/4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 京发改[2019]69 201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