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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商务发[2022]12号
发文部门: 重庆海关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6-27
实施时间: 2022-6-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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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财政、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口岸物流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南川支行、各支行,各银保监分局,重庆海关各隶属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商务部等9部门制定的《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商流通函〔2021〕39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6)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海关、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重庆海关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重庆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1-2025年)

  商贸物流是指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及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物流服务活动,是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的重要载体,是连接国内国际市场的重要纽带。为推进全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商贸物流提质降本增效,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 《关于印发<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加快提升全市商贸物流网络化、协同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和全球化水平,健全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商贸物流提质降本增效,便利居民生活消费,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稳步构建布局优化、城乡一体、互联互通、网络覆盖、智能绿色、安全高效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网络布局更加优化,商贸物流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设一批城乡配送有效衔接的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新建成城市末端取送点、农村乡镇和村级电商快递物流服务站500个以上,形成城乡一体、网络密布、畅通高效的商贸服务和物流配送网络。发展和培育一批具有产业联动和市场竞争力的商贸物流市场主体,强化金融支持商贸物流、城乡高效配送。商贸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新技术新装备广泛应用,商贸物流效率提升10%,商贸物流费用率下降2个百分点。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商贸物流网络布局。围绕 “十四五”期间我市商贸物流“一枢纽、两拓展、多节点、全覆盖”总体布局,对接通道网络体系,做大做强枢纽、做优做特“两群”,聚焦产业链供应链构建商贸流通网络。鼓励打造集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加工、供应链上下游商业资源于一体的商贸物流园区或商贸物流市场集群,推动商贸物流企业集聚发展。统筹推进城市商业设施、物流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优化商贸物流枢纽(园区)、分拣(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空间布局,推动完善商贸物流网络体系。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重庆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健全农村商贸流通和物流配送网络。(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建设。提升城乡配送设施服务水平,强化商贸物流枢纽(园区)、配送 (分拨)中心服务城乡商贸的干线接卸、前置仓储、分拣配送能力,促进干线运输与城乡配送高效衔接。鼓励搭建城乡配送信息服务平台,探索推进配送车辆“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标准”。推进城乡配送网络建设工程,鼓励共建共用公用型仓储设施,支持建设城乡配送有效衔接的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城乡末端取送点(服务站)。健全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县域交通、邮政、商贸、供销、快递等资源共享,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鼓励发展“邮快合作”“交邮合作”“快快合作”“交快合作”“快供合作”等模式。(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商贸物流一体化发展。鼓励跨区域合作,推动区域协同一体化集约化发展,促进形成跨省商贸物流区域协同发展与一体化发展格局。发挥重庆综合物流优势,发展基于商贸物流区域协同的通道经济、枢纽经济和“桥头堡”经济,加强区域商贸物流设施功能衔接互补,促进商贸物流区域协同发展。加强商贸物流资源整合及运行管理,促进“一区两群”商贸物流协同发展,促进全市物流降本增效与消费扩容提质。鼓励各区县推动建设区域协同、连点成片、产业融合、供应链上下游资源整合的商贸物流市场集群。(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商贸物流标准化水平。加快推广应用标准托盘 (1200mm×1000mm)、标准周转箱(筐)等物流载具。推进改造建设标准化仓储和配送站(点),促进仓储、配送、分拣、包装、装卸、搬运等环节物流标准广泛应用。推广应用全球统一编码标识 (GS1),拓展标准托盘、周转箱(筐)信息承载功能,推动托盘条码与商品条码、箱码、物流单元代码关联衔接。探索建设开放式标准托盘、周转箱(筐)循环共用体系,鼓励发展带板运输,支持货运配送车辆尾板改造,推动城乡配送各环节高效衔接。推广标准化城市配送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办理配送车辆通行证。(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商贸物流全场景融合应用,鼓励发展商贸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健全完善“1+5+N”物流信息平台体系。发挥市场化作用,提升商贸物流园区、仓储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站点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促进从上游供应商到下游销售商的全流程信息共享。探索应用标准电子货单。推广应用末端智能配送设施,推广“无接触”配送模式,推进自助提货柜、智能生鲜柜、智能快件箱等配送设施进社区。支持仓储物流、批发零售等企业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与电子商务、智慧物流等设施建设相结合,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与电子结算、物流配送等融合发展。(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商贸物流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农产品、日用快消品、电商快递等行业(业态)开展跨业协同整合。鼓励大型商贸连锁企业、消费品企业利用自营物流或第三方物流,整合自有资源及社会资源,促进共同配送发展。优化配送服务模式,鼓励发展云仓等共享物流模式,促进集中配送、夜间配送、分时配送等物流组织方式发展,完善前置仓配送、门店配送、即时配送、网订店取、自助提货等末端配送模式。支持商超、商品市场、家电家居、电商、冷链、医药、再生资源回收等专业化物流发展。(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供应链物流管理水平。鼓励商贸企业、物流企业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股权投资等方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将物流服务深度嵌入供应链体系,提升市场需求响应能力和供应链协同效率。引导传统商贸企业、物流企业拓展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功能,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鼓励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战略合作,依托龙头企业建立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机制,提升供应链整体竞争力。鼓励金融机构与商贸企业、物流企业加强信息共享,规范发展供应链存货、仓单、订单融资。(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县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建设改造冷链冷冻仓储、加工处理、物流配送与末端冷链设施,发展无人化冷链智能终端,构建覆盖主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设施网络。鼓励建设规模适度的产后预冷、贮藏保鲜、低温分拣加工、分级包装等初加工冷链设施,推广应用移动冷库、恒温冷藏车、冷藏箱等新型冷链设施设备。推广应用冷链新技术和设备,用好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冷链信息透明化和可追溯。发展城乡冷链物流新模式,提升冷链配送能力。(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绿色物流体系建设。推动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可降解化,鼓励商贸物流全流程使用可循环利用环保包材,减少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鼓励包装材料重复使用与回收再利用,支持利用配送渠道回收利用废弃包装物。推广应用节能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与物流装备,引导物流配送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或清洁能源车辆。发展绿色仓储,支持节能环保型仓储设施建设。发展逆向回收物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建设回收(加工)基地、分拣中心(打包站)、回收网点等设施,推动发展“互联网+回收”、上门回收等回收方式,提升回收能力。(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保障国际物流畅通。推动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亚欧国际物流通道、沿江综合立体物流通道、国际航空网络通道等4条国际物流通道。支持我市优势企业参与国际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和国际道路运输合作,畅通国际物流通道。引导和支持骨干商贸企业、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企业等建设海外仓、海外物流中心,完善全球营销和物流服务网络。依托长江黄金水道,积极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企业,持续增强航运自主可控能力。(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跨境通关便利化。深入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推动RCEP高质量实施。全面推进 “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等便利化措施,提高通关效率。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海关申报 AEO 企业,助力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重庆海关、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培育商贸物流骨干企业。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物流企业优化整合资源、扩大业务规模,做大做强,开展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围绕连锁商超、城乡配送、综合物流、国际货运代理、供应链服务、冷链物流等领域,着力培育现代化、国际化、集团化的商贸物流骨干企业。鼓励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的第三方物流,积极培育商贸物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一批竞争力强、知名度高、创新活跃、业务专精的中小微商贸物流企业。(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行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线上签注。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整治有关行业执法领域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高频事项清单等。改善城市配送货车通行和停靠条件,落实配送货车通行差异化管理措施,综合解决配送货车“通行难、停靠难、装卸难”等问题。(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商贸物流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鼓励区县多渠道整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商贸物流设施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项目。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加大对中小微商贸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市商务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重点企业联系。支持企业申报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加强与重点企业日常工作联系,实施动态管理。支持重点联系企业参与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物流标准化等商贸物流相关试点示范工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高对重点企业的金融服务效率。(市商务委、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支持批发、零售、运输、物流与供应链、冷链、国际货运代理等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在行业统计监测、标准制定与宣传贯彻、课题研究、咨询服务、资质认证、人才培训等方面积极作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支持行业协会围绕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组织举办有影响力的会议、展会及论坛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商贸物流行业统计。进一步完善物流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商贸物流领域统计分析。依托重点行业协会和重点联系企业,加强商贸物流运行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市物流与供应链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施行时间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重庆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附件
  重庆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重点任务

落实措施

预期目标

完成时限

1.优化商贸物流网络布局

推动新建或升级改造一批分拣中心、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

区县商贸物流集聚区、配送(分拣)中心、乡镇中转(周转)站、末端配送网点各达到45个、70个、10000个,商业仓储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

2025年底

2.推动城乡配送建设

支持开展城乡智能高效配送项目建设,推广应用配送设施设备。

新建成城市末端取送点、农村乡镇和村级电商快递物流服务站500个。

2025年底

3.寄递物流发展工程

促进电商物流发展,支持发展共同配送。加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巩固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快递营业场所乡镇覆盖。

巩固建制村直接通邮率100%,实现有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快递。快递业务量达到11.7亿件。

2025年底

4.提升商贸物流标准化水平

推广应用标准托盘 (1.2m×1m)、标准物流周转箱 (筐)等物流载具和物流标准应用。

标准托盘约有150万片,标准周转箱(筐)约有30万个,使用标准物流载具的商贸物流企业比例达到80%。

2025年底

5.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

鼓励发展商贸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应用现代物流技术设备。

使用商贸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的企业达到70%。

2025年底

6.促进商贸物流提质增效

推动商贸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提升供应链物流管理水平.

商贸物流效率提升10%,商贸物流费用率下降2个百分点。

2025年底

7.推进冷链物流发展

支持区县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建设改造冷链冷冻设施设备。

全市冷库库容规模达到280万吨以上,冷链车保有量达5000辆。

2025年底

8.推动国际贸易物流发展

依托长江航运、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国际物流大通道和开放平台,完善跨境物流体系。

货物进出口总额8000亿元、重庆中欧班列开行量3000列、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开行量2400列。

2025年底

9.发展逆向回收物流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建设回收(加工)基地、分拣中心(打包站)、回收网点等设施。

大中型回收加工基地30个、分拣中心(打包站)55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5000个。

2025年底

10.培育商贸物流骨干企业

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物流企业优化整合资源、扩大业务规模,做大做强

商贸物流企业A级企业数量达到15家。

2025年底

  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结合行动计划主要任务和本地实际,提出落实举措、预期目标和完成时限,及时报送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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