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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保障招商引资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9-4-29
实施时间: 2019-4-29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18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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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局、各直属单位、市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健全招商引资市场准入要素保障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市局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局职能,以“程序最简、业务最精、服务最优、效率最高、作风最好”为工作目标,就进一步创新市场主体准入、优化营商环境通知如下:
  一、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登记对接机制
  各区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处室要把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专门抽调1名资深业务骨干作为“重点项目登记服务专员”,主动对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强化事前的沟通协调和全程项目跟踪服务,对项目承载主体登记相关取名、用地选址、新兴业态范围表述、经营组织架构等事宜提供专业建议,定制个性化的“服务锦囊”,积极推动项目主体登记注册加速落地。
  企业注册登记处牵头集合各“重点项目登记服务专员”组建“重点项目登记服务团队”,以问题为导向,建立疑难问题会商制度,共同探讨解决招商引资项目承载主体登记注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二、实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特办制度
  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和产业对应的重点服务企业数据库,各区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处室要开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全面推行“两通五服务”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畅通办;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限度内,采取措施疏通办;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跟踪服务、不间断服务、上门服务,全力打造全方位、全过程“点对点”服务机制,为企业尽快完成设立登记、尽早领取营业执照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窗口人员对相关法律条文未明文规定的登记注册新情况、新问题,不能轻易说“不”,实行否决报备制度,应及时报所属单位领导研究决定,必要时报“重点项目登记服务团队”研究讨论,尽力为企业提供解决路径,对确实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办理需求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三、推进落实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
  各登记机关应切实抓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程电子化登记、“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以及简政放权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坚持依法而不过度审查,坚决兑现向社会的承诺事项,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到1个工作日内办结,思明、湖里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针对办事地点集中、排队长、等待时间久等问题,要积极采取增派人手、预约办理、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等招商引资机构代办等方式导办分流;针对窗口未能完全履行“一次性告知”、群众办事多次往返等问题,要着力培养胜任窗口各类登记业务的“全岗通”办事能手,做到精准告知,避免过度解读或保守告知,让企业群众“听得懂”、“办得成”,切实提升办事创业的便利度;针对网上预审来回申报、多次退件等问题,实施网上预审效能督查,提高网上预审办件量,彻底疏通网上审批告知不清的“堵点”。
  四、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
  各区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处室要特别注重了解企业和群众对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优惠政策的实际感受,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办事指南宣传册、登记注册窗口等多种媒介渠道,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有利于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来厦投资创业。
  五、强化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督查
  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全周期工作督查推进落实,对工作成绩得到区、市主要领导及省部级领导肯定性书面批示或者先进经验得到通报表扬和推广应用的相应予以正向激励;对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擅自设置企业开办其他条件和要求、问题久拖不决,或被企业群众投诉或造成项目阻滞,经核查属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进行严肃追究问责。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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