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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口岸联办发[2023]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6-15
实施时间: 2023-6-15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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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2023年大连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加快国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建设,经综合各单位意见,并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大连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按照市领导要求,请各成员单位继续完善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阶段目标,确定联系人,并按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各单位请分别于6月16日前、每月25日前将完善后的任务清单和月度工作情况反馈大连市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大连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措施
  大连市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吴宁宁,联系电话:82623651,传真:82624055   一网协同政务邮箱:市政府口岸办公室 通关协调处吴宁宁)

  大连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国家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改革任务,加快国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建设,大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会同口岸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大连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20项措施。具体如下:
  一、加强“智慧口岸”建设和通关模式改革
  1.提升船舶监管服务效能。开展船舶电讯检疫及夜间靠泊检疫,进一步减少船舶在港等待时间。实现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开展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实行国际航行船舶“绿色直通车”服务模式,网上预报预检,实施边检行政许可“一地办证,区域通用”,推行国际航运船舶出入境手续“一次办妥”,实施外籍船舶在国内港口间移泊免办出入港边检手续。(责任单位:大连海关、辽宁海事局、驻连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市政府口岸办、辽宁港口集团、辽宁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2.深化新型监管模式改革。持续提高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应用比例和应用范围,扩大到大连所有水运口岸。针对具体货种,积极探索航空口岸试点机坪“直装”“直提”模式。(责任单位:大连海关、辽宁港口集团、机场集团、大连口岸物流网有限公司)
  3.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动航空物流全链条信息互联互通,提高航空口岸物流作业效率。优化升级空港普货监管系统,完善查验流程,实现一站式动态查询,为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办、大连海关、机场集团、大连口岸物流网有限公司、辽宁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4.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促进监管信息共享。建立海关、海事部门互联共享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数据信息新模式,实现海关、海事危化品监管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危化品安全高效通关。建设海关智能监控平台,实现大窑湾口岸的全时空监控,提高风险识别、预警、处置效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大连海关、辽宁海事局、市政府口岸办、辽宁港口集团、大连口岸物流网有限公司)
  5.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创新通关物流平台建设。开展中日混矿业务“物流”全程信息跟踪平台建设,实现中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互联互通试点。建设“冷链服务”专区,提升大连口岸进出口冷链商品信息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办、大连海关、辽宁海事局、辽宁港口集团、辽宁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大连口岸物流网有限公司)
  6.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开展港内无人驾驶示范区建设,丰富大窑湾智慧港口2.0线上功能,拓展港区内无人驾驶车队的规模和使用范围。推进散粮码头等试点企业“辽智通”大宗散杂货智能操作系统项目上线运行,提升散杂货作业的智能化水平。完善口岸电子支付、电子发票功能,畅通便捷支付渠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金普新区管委会、辽宁港口集团、大连口岸物流网有限公司)
  7.推进口岸“通关+物流”单证无纸化。实现海、空运监管作业场所信息化联网和放行指令电子化传输。持续推进大宗散杂货提货单电子化试点范围,扩大电子放货平台应用。实现出境检验检疫证书在线申请、自助打印等服务。全面实行边检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免交纸质申报单证。(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办、大连海关、驻连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辽宁港口集团、大连口岸物流网有限公司)
  二、支持外贸产业升级和新业态发展
  8.持续优化高级认证企业(AEO)激励机制。做好中韩、中日海关AEO互认效益评估工作,加大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用培育力度,推动高级认证企业数量稳步增长。落实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差别化管理,探索构建充分体现守法便利的差别化风险管理机制,充分彰显守信便利、失信惩戒效应,增加高级认证企业“获得感”。(责任单位:大连海关、市商务局、金普新区管委会、辽宁港口集团)
  9.制定出台鼓励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政策。制定出口信保相关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利用信保开拓国际市场、银行融资、购买海外资信服务等。组织“百团千企万人出海行动”,助力外贸企业稳定市场、抢抓订单。研究出台综保区高技术含量等鼓励类项目扶持政策,推动加工贸易提质升级。开展海外仓集中进口或“9810”出口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金普新区管委会)
  10.优化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监管措施。对跨境电商企业因滞销、退货原因,且满足相关要求的原状退运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责任单位:大连海关)
  11.创新海运拼箱涉危业务便捷通关新模式。将监管模式由“整箱布控、统一调查”优化为“仅对涉嫌违法的货物单独实施证据登记保存”,最大程度减少对拼箱其他合法合规货物通关和装卸作业的影响。(责任单位:辽宁海事局)
  三、促进跨境通道便捷畅通
  12.推动中欧班列特色品牌建设。积极争取我市支持政策延续,组织平台企业积极集结货源,做好班列发运组织,助力东北海陆大通道稳定畅通。推广采用“无纸申报+自动核放”操作模式,实现中欧班列货物随到随报、即审即放。借助“班列+班轮”优势,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打造东西双向互济的物流通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大连海关、辽宁港口集团)
  13.优化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监管。进一步优化监管流程,支持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助力企业快速完成通关手续,服务“双循环”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大连海关、辽宁海事局、辽宁港口集团)
  四、持续推动进出口环节降本增效
  14.开展巩固压缩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专项行动。加强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监测,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全链条流程。深化“通关快速反应”运行机制,公布口岸通关主要环节作业时限,制定进口提箱时间和出口提箱时间服务承诺,优化查验信息推送,将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稳固在合理区间,为企业提供相对稳定的通关预期。持续深化落实中国公民排队通关不超过30分钟、“两公布一提示”等移民管理“放管服”改革举措。(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办、大连海关、驻连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辽宁港口集团)
  15.进一步巩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及动态更新成果。继续引导口岸收费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增强口岸收费的透明度、可比性,打造阳光口岸收费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大连海关、辽宁港口集团)
  16.持续开展规范海运口岸收费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港口、物流堆场、熏蒸消毒等领域违法收费行为整治,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秩序。畅通投诉举报诉求渠道,依法受理和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利益。(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大连海关、辽宁港口集团)
  五、提升外贸经营主体满意度
  17.充分发挥水运口岸企业服务专班和口岸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桥梁作用。发挥口岸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助商营商工作沟通对话渠道。常态化开展口岸跨境贸易便利化动态监测与第三方评估,做好日常运行监测预警,关注堵点、难点问题。开展大窑湾港区周边集装箱场站专项整顿行动。增强口岸工作合力,发挥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引导作用,协调有关单位支持中国口岸协会在大连设立东北分会。(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办,大连海关、辽宁海事局、驻连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辽宁港口集团、机场集团)
  18.完善企业意见协调办理和反馈机制。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线上“问题清零”板块,实现“线上+线下”沟通渠道的互补互动、解答办理。同时,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大连自贸片区“营商环境直通车”平台,做好问题收集和汇总,构建归口办理、统一分派、办理反馈、跟踪督办和回访评价的闭环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办、大连海关、辽宁海事局、驻连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自贸片区管委会、辽宁港口集团、机场集团)
  19.深入开展口岸政策宣传培训。利用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惠企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企业参与度与获得感。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国外技贸措施变化,降低国外技贸措施对企业出口影响,促进外贸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办、大连海关、辽宁海事局、驻连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辽宁港口集团、机场集团)
  20.做好跨境贸易便利化迎评工作。积极发挥我市跨境贸易领域迎评协调联络工作机制,持续跟踪世行和国家发改委“国际贸易”指标体系进展,加强针对性研究,做好资料收集和模拟推演工作,确保我市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国际贸易”指标评价方面保持第一梯队领跑优势,争取实现参评成绩提升进位。(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办、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自贸片区管委会、大连海关、辽宁海事局、驻连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辽宁港口集团、机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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