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重大变化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高企办[2024]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3-28
实施时间: 2024-3-2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54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就我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变更工作通知如下:
  一、变更类型
  (一)更名。即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二)重大变化。即企业发生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无论名称变更与否)。
  二、时间安排
  高企名称变更和重大变化审核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审核的方式。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拟定于4月、7月、10月集中组织审核。企业向各地提交变更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要求为准。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请。高企发生名称变更或者重大变化后,企业应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向当地科技部门报告,及时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子系统里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栏目填报申请书,然后提交到“河南省认定机构办公室”账号下。按申报材料要求(具体见附件)装订好变更申请材料连同电子版提交给当地科技部门进行初审。
  (二)汇总上报。当地科技部门协助企业对变更类型进行判断,指导企业组织变更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出具变更文件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情况汇总表》(见附件-附6,本批次的变更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时发至邮箱),将本批次内所有变更企业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拷贝至U盘连同变更文件(1份)寄送至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纸质变更申报材料按照高企认定申报材料要求由当地科技部门备案存档,保存期为3年。
  (三)集中审核。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批次对高企变更类型进行确认并对变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变更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变更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终止其高企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咨询电话:0371-69151867、69151869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1-65721369
  电子邮箱:hnsgqrd@126.com
  地址: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郑州市政七街与纬五路交叉口南80米路东金岸大厦六楼618室)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2024年3月28日

相关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6]12 2006/12/18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 皖地税函[2008] 2008/12/21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杭科高[2023]17 2023/3/20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 粤科高字[2010] 2010/1/18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具有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 内财税[2012]43 2012/3/22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天津市财政局 津科高[2015]88 2015/8/17
四川省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关于请会计师事务所报 2012/4/18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 甘国税函发[200 2009/5/13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 厦科联[2012]6号 2011/9/26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 吉国税发[2008] 2008/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