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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3-18
实施时间: 2024-3-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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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五市科技局,宁东基地和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自治区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到期或2024年即将到期需重新认定的企业。
  二、工作安排
  (一)高新技术企业宣传培训。3—4月,五市科技局及宁东基地、银川经开区等组织区域内相关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火炬统计填报等培训,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提供师资力量和宣传培训资料。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4年分两批开展,第一批网上申请受理于6月4日截止,纸质申报材料受理于6月6日截止。第二批网上申请受理于9月11日截止,纸质申报材料受理于9月13日截止。请相关企业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申请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三)高新技术企业更名。2024年分两批办理,第一批为4月1日—4月19日(如企业名称发生变化,且准备2024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请务必在此批次申请更名)。第二批为6月3日—6月21日。
  (四)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报表填报。有效内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要求,须于2024年5月底前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tj)完成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填报及修改工作,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资格。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要求提出申请。
  (二)注册登记。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火炬中心统一审核并激活账号后可进行后续申报工作。
  (三)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确保文件内容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四)提交纸质材料。在线生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文件,附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详见附件1),同时将申报材料刻录光盘,一并提交至企业注册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
  (五)检查审核。五市科技局,各国家、自治区高新区及宁东基地和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对照通知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现场核查申请企业的经营状况、创新活动开展情况,确保相关数据填写一致、要件齐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协调同级安监、质监、环保等职能部门,对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科研诚信出具意见。
  (六)汇总推荐。五市科技局和宁东基地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审查情况汇总推荐名单,正式行函推荐,上报“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表”“2024年度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同推荐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和刻录光盘,统一报送至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对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结果负责。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要求,可对“营业执照件”“知识产权证件”2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按照办理指南(见附件5)规定流程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提供有关“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件”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提交后,认定机构将采取会议、现场等方式进行抽查,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宁夏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认定资格,并纳入信用等级管理。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且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三)专项审计。申报企业应根据《工作指引》的具体要求,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并在审计报告中提供符合条件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结果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四)企业核心信息变更。申报企业发生名称变更等核心信息变化的,务必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内完成“核心信息修改(更名)”处理,再进行认定申请。
  (五)资格到期未申请重新认定。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未申请重新认定的,请企业注册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企业名单并对不能申请重新认定的原因逐个说明。
  联系人: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李洪娟/韩博 0951-5032792/5020997
  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张海东 0951-5026942
  附件:
  1.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模板
  2.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表
  3.2024年度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指南
  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代章)
  2024年3月1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模板.docx    
附件2: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表.xlsx    
附件3:2024年度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docx    
附件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    
附件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指南.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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