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涉外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樊睿[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24]1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4-10
实施时间: 2024-4-10
法规类型: 涉外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52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樊睿(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你所报送的关于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兹批准你所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沪财会)字外所临证第100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9年4月9日。你所应当按照《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及时进行业务报备。
  特此批复。
  附件:(沪财会)字外所临证第100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只发主送单位)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台湾德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 沪财会[2020]5号 2020/1/13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 粤财穗函[2023] 2023/12/7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香港宏远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 琼财会函[2024] 2024/3/26
关于同意谭竞正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 财会函[2011]2号 2011/1/7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戴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来内地临 2023/3/20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同意立本台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 津财会[2014]20 2014/3/18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台湾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 沪财会[2017]9号 2017/2/16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台湾信德永益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 浙财会[2015]34 2015/12/2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新加坡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 沪财会[2023]39 2023/9/8
关于同意美国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 财会函[2012]2号 20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