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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
发文文号: 湘市监发[2019]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4-22
实施时间: 2019-4-30
失效时间: 2024-4-29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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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在2018年底我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在年底前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并进一步优化职工参保登记、银行开户等办事流程,便利企业开业经营,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减并企业开办环节。市场监管部门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将名称登记和企业登记合并办理。税务部门将电子税务局开户、登记信息确认、发票申领等涉税事项一次性办结。按“多证合一”改革的规定,将社保登记的申请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中。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实现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服务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二、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在企业开办各类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等)100%实现网上可办的基础上,依托已建设的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打通涉及企业开办各部门之间的系统对接,做到企业开办申请材料共享、实人实名认证共享、企业信息共享,申办材料实行电子化签名、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区域应用,解决企业开办过程中多次实名实人认证、多次递交材料等问题,实现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全程网上“零见面”无纸化办理。
  三、简化企业登记流程,压缩设立登记时间。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设立登记。广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努力提升无纸化、智能化程度,2019年全省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的企业力争达到50%以上,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1.5天以内。
  四、进一步加快推进湖南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推行企业网上申办刻章。湖南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后,公安部门要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数据实时对接,推行新办企业网上申办刻章、网上缴费(备案免费)和公章制作单位网上备案,切实提高公章制作效率,督促公章制作单位将公章刻制时间压缩在1天以内完成。
  五、进一步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压缩申领发票时间。税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新办企业可在办税服务场所或“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发票申领业务。在税务部门接收到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所有新办企业在办税服务场所从办理登记信息确认到完成发票领用涉税手续只取1次号、只排1次队,首次办税时间不超过2小时。
  六、加强信息共享,优化社保登记流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多证合一”改革确定的工作模式,优化办事流程,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登记相关数据推送至省人社部门、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后,省人社部门、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即时推送至各市州、县市区对应部门的社保登记和基金征缴端口,使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一经登记即同步完成社保登记。将企业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纳入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即可同时填报企业参保信息,无须另行登录其他系统或平台。
  七、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提高企业银行账户开户效率。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要按照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2019年6月10日前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将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核准改为备案,便利企业开业经营。人民银行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企业登记信息,为企业开户服务,提高企业开户效率。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情况将纳入我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市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制度性成本。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报告对应上级机关。
  本意见自2019年4月30起施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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