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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海南省第三届正高级会计师和第四届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2-23
实施时间: 2024-2-23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5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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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要求,加强我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管理,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确保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公平、公正,我厅决定公开征集第三届正高级会计师和第四届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具有较高的会计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基础,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2.年龄在60周岁以下(特优、续聘专家可以放宽至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
  3.目前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或会计教学、科研工作。
  (二)具体条件
  1.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申报人员除了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或会计教学、科研工作年限累计满15年,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在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在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2)取得教授(研究员)职称后,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满3年。
  2.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申报人员除了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或会计教学、科研工作年限累计满12年,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3年,在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在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2)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和海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或高端会计人才证书。
  申报人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于2024年4月19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或各市县财政局会计科(岗)。申报人所在单位为会计师事务所、中央驻琼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定机构的,将申请材料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所在单位为民营企业和市县级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定机构的,送所属市县财政局会计科(岗)。市县财政局会计科(岗)需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在《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1)中签署意见后于4月26日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审核和登记。省财政厅会计处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及符合性审核,符合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颁发专家库成员聘用证书,录入相关专家库系统。受聘期间如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告知。
  (三)使用。每年开展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前一天,工作人员将通过规定系统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评审工作。
  三、申报资料
  (一)《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申请人。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的会计及相关工作年限、所在部门、担任职务等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后提交,同时将《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申请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电子邮箱。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征集的专家库入库专家聘期3年。聘期内认真履行职责,期满后本人提出申请继续担任评审专家且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予以续聘。2021年征集的海南省第二届正高级会计师和第三届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库成员,未出现连续两年抽中均不参加评审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如有意继续担任评审专家的,请填写《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续聘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将申请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电子邮箱,经审核后予以续聘。
  (二)专家抽取时,工作人员将电话或短信联系被抽中专家,被抽中专家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请申请人务必正确填写有效手机号码。
  (三)符合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条件的,经专家本人申请(在《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申请表》中勾选),可直接同步纳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库。
  (四)参加评审的专家在评审工作期间,食宿费由我厅承担,并将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给予一定的劳务费补贴。
  五、联系方式
  (一)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701室
  联系电话:0898-68531762
  电子邮箱:cztkjc@hainan.gov.cn
  (二)各市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3。
  附件1: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申请表
  附件2: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续聘申请表
  附件3:各市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和咨询电话情况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2月2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申请表.rar    
附件2: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续聘申请表.rar    
附件3:各市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和咨询电话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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