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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5-16
实施时间: 2023-5-16
法规类型: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0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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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不含青岛)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有关要求,健全财会监督体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6号)要求,现就我省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范围是全省各级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事业单位,省、市、县各单位应独立编制《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附件1),乡(镇)政府作为一个主体报送。
  (二)省、市、县主管部门除编制本级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外,还应编制《2022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附件2)。
  (三)新组建部门不编报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涉及部分职能划转的部门正常编报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职能整体划转不再保留的部门,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机构改革的,不再编报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在2023年6月30日后完成机构改革的,正常编报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二、报送内容和时间
  (一)报送内容
  各市、各部门在软件中录入数据,务必点击运算、全审,审核无误后生成word报告,打印报告封面,由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添加附件”方式回传至软件中,最终传出“.jio”格式电子文件,并通过电子邮箱或光盘报送省财政厅。
  其中:1.下属单位填报单户表(软件内为红色圆圈标识),上传报告封面扫描件后,传出“.jio”电子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汇总。2.无下属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填报单户表(软件内为红色圆圈标识),无需汇总,上传报告封面扫描件后,传出.jio电子文件报同级财政部门。3.有下属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填报本级单户表(软件内为红色圆圈标识),同时汇总本级和下属单位的单户表,生成汇总表(软件内为蓝色方形标识),上传报告封面扫描件后,传出“.jio”格式电子文件报同级财政部门。4.各市财政局汇总同级各部门及下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生成汇总表(软件内为蓝色方形标识),上传报告封面扫描件后,传出“.jio”格式电子文件报省财政厅。
  (二)报送时间
  省直各部门和各市财政局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财政厅。
  三、编报软件
  编报软件请登录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安装。软件运行环境要求Win7及以上版本系统,国产计算机目前无法安装。编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内部控制报告模板、操作手册、审核说明以及常见问题解答(详见网站通知附件),避免错填、漏填。
  四、编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和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各部门、单位的汇总、审核和指导;各部门负责对机关本级及所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做好汇总、审核工作;各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及时编制、报送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各市、各部门应参考2022年决算报送范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报尽报”。
  (二)加强审核检查,提高编报质量。各单位应当根据2022年度内部控制建设实际情况、存在问题和取得成效,以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资料为支撑,科学精准编制本单位2022年度内控报告。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审核报告材料、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要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数据口径保持一致,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上报。各市、各部门应当对本地区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的数量进行审核,同时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编报质量进行检查,对于往年易错的地方予以重点审核,比如,报告涉及金额为“元”误填为“万元”的问题,项目、合同金额与数量填写位置颠倒的问题等。省财政厅将对各市、各部门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选取部分省直部门对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质量进行现场核实。
  (三)强化分析应用,做好问题整改。各市和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成果应用工作,深入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提升内部控制工作成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应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各市、各部门应总结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积极报送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将结合组织情况、报送数量、报告质量等,对各市、各部门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四)落实保密责任,严守保密规定。各市和各部门、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编报单位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对确定为涉密或敏感的信息,其收发、传递、保存等要符合相关保密要求。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按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涉及的敏感信息,应通过光盘、纸质等介质离线报送;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联 系 人:省财政厅会计处  吴敏
  联系电话:0531-51769793
  电子邮箱:wuminscz@shandong.cn

修正:

查看下载附件请到http://czt.shandong.gov.cn/art/2023/5/16/art_17085_10313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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