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涉外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办事指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2-3-11
实施时间: 2022-3-11
法规类型: 涉外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43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一、服务事项名称
  (一)港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二)台湾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三)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二、设立依据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4号)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三)《关于下放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项目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会〔2013〕25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主席令第十四号)
  (五)《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六)关于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的令(粤府令第270号)
  三、受理条件
  (一)港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依法设立的港、澳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省内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企业临时办理审计业务。
  (二)台湾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依法设立的台湾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省内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企业临时办理审计业务。
  (三)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1.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2.接受境外委托方的委托; 3.对中国内地设立的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以下简称境内相关机构)临时性执行审计业务。
  四、网上服务窗口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482807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台湾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 沪财会[2018]10 2018/1/24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胡官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 闽财委审厦[202 2023/11/27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台湾国富浩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 沪财会[2017]5号 2017/1/25
关于同意台湾众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 财会函[2013]47 2013/12/25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黄黄张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 闽财委审厦[202 2023/10/25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栢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 闽财委审厦[202 2023/8/15
关于同意台湾大中国际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 财会函[2012]51 2012/12/28
关于同意香港陈德伟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 财会函[2008]61 2008/12/15
关于同意香港马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来内地临时执行审 财会函[2008]62 2008/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