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综合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资产评估机构财务报表及交纳2024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4-2-27
实施时间: 2024-2-2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80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评协(注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4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90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23〕15号)的规定,为切实做好全省资产评估机构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和2024年会费交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报送
  (一)报送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登记在册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均需按所辖关系(省直管或市州管辖)报送财务报表。
  (二)报送方式
  2023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填制与报送工作继续通过网络,依托“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财务报表模块”(下称财务报表模块)完成。
  各评估机构可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下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点击左侧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专栏,登录后选择“财务报表”,财务模块使用说明在登录界面和中评协网站 “信息化建设”专栏发布。
  注:财务模块中“盖章附件”功能为:上传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整套财务报表,整套财务报表包括: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会费情况汇总表。
  (三)报送时间
  网络报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二、2024年度会员会费的交纳
  (一)减免政策
  经省评协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通讯)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对我省资产评估机构2024年应交省本级会费予以25%减免。
  (二)交纳金额
  2024年度会员会费的交纳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为依托,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23〕15号)相关规定执行。各评估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将会费分别上缴省评协或市州评协(注协)。各市州评协(注协)按照评估机构实际缴纳金额省本级部分的50%和应交中评协部分上缴至省评协。
  (三)交纳时间
  各评估机构应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应上缴会费足额缴入所属地评协(注协),市州评协(注协)应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应上缴会费足额缴入省评协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银行账号:1901100619200038214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沙市芙蓉支行
  三、有关说明
  (一)行业财务报表中需要填列的会计报表数据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模块中评估机构会员数据来源为2023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单位会员模块”;模块中执业会员数据来源为2023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执业会员管理平台执业会员管理模块”。
  (二)各单位会员应按照非合并报表方式填报财务报表,即:财务报表不包含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时,所填评估业务收入明细项应具备相应专业领域资质证明,证明材料由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相关功能模块自动关联。
  (三)同时从事其他专业领域评估业务的单位会员可以申请扣除该专业领域评估业务收入,作为会费计算基数。会费计算基数同时作为综合评价、分级管理等事项依据。
  已经在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补充其他专业领域评估资质的单位会员,需要扣除相应收入的,应将相应收入数据填入主营业务收入有关明细项。
  (四)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IE9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存在兼容问题,可能导致操作无法成功。
  (五)为了解和考核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情况,评估机构应在报表中反映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情况,对于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机构,应在年报中予以说明,并提交职业责任保险保单的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湖南省评协财务部 余丹凤 0731-85165237
  王静茹 0731-85165261
  附件: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2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 2019/12/13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非证券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 沪评协[2023]11 2023/3/3
关于2021年度资产评估机构联合检查情况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2 2022/11/15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非营利组织财务报 黑财注[2012]37 2012/11/13
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关于印发《山西省2015年资产评估机 晋注评协[2015] 2015/5/11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 鄂评协[2015]8号 2015/3/17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2023/6/5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 粤评协[2013]54 2013/11/1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2013年度财务报 川评协[2013]53 2013/12/25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降低和减免单位会员会费的通知 桂税协发[2021] 202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