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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上线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2-27
实施时间: 2018-12-2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1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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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税部分,以下简称ITS)即将正式开放。为确保扣缴义务人、自然人纳税人第一时间顺利办理业务,特此公告:
  一、ITS系统二阶段上线时间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税部分,以下简称ITS)将于2018年12月31日正式开放。
  二、ITS系统二阶段上线内容
  2018年12月31日上线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面向税务大厅端、扣缴客户端、手机端及网页端四个渠道,业务范围涉及登记(采集)、申报、优惠、征收、证明、会统核算、查询统计。
  (一)税务大厅端:面向税务人员的业务办理渠道,与金税三期统一门户,支持依申报的办税业务、依职权的日常管理业务办理。
  (二)扣缴客户端:面向扣缴单位办税人员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主要支持办税人员实名、个税预扣预缴申报和缴税业务办理。
  (三)手机端:直接面向自然人纳税人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采用手机APP(下载路径:“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官方“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App”,下载安卓版本或IOS版本)形式,主要支持个人实名注册、个税预扣预缴申报和缴税业务办理。
  (四)网页端:直接面向自然人纳税人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与各省电子税务局集成,主要支持个人实名注册、个税预扣预缴申报和缴税业务办理。
  三、ITS系统问题解决方法
  扣缴义务人、自然人纳税人在使用ITS系统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解决,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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