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长沙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5-22
实施时间: 2023-5-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阅读人次: 25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单位自行申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以下2家非营利组织享受指定年度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序号

资 格 年 度

单 位 名 称

1

2022-2026年度

长沙市现代商贸中等职业学校

2

2022-2026年度

长沙市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以上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期限按上述表格规定为2022年——2026年,为期5年。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每年对上述非营利组织进行审查。当年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报告市级财政、税务部门,由其进行复核。
  长沙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2023年5月2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第一 豫财税[2022]7号 2022/11/7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云聚 沪税发[2020]87 2020/9/23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青 沪税发[2019]63 2019/4/25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京财税[2012]96 2012/5/29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获 津财税政[2020] 2020/5/21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确认省级2021 晋财税[2021]13 2021/12/29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京财税[2015]86 2015/5/18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 京财税[2019]22 2019/2/11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粤财法[2013]33 2013/5/29
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22 成财税[2023]2号 202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