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长沙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2-1
实施时间: 2023-1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阅读人次: 129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单位自行申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以下10家非营利组织享受指定年度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序号

1

2023-2027年度

长沙市益阳商会

2

2023-2027年度

长沙市茶陵商会

3

2023-2027年度

长沙市房地产开发协会

4

2023-2027年度

长沙市孝感商会

5

2023-2027年度

长沙市阿墨认知症服务中心

6

2023-2027年度

长沙市泉州商会

7

2023-2027年度

长沙市文创艺术职业学院

8

2023-2027年度

长沙市建筑节能协会

9

2023-2027年度

长沙市公证协会

10

2023-2027年度

长沙市环境工程研究会

  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以上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期限按上述表格规定为2023年——2027年,为期5年。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每年对上述非营利组织进行审查。当年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报告市级财政、税务部门,由其进行复核。
  长沙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9 吉财税[2020]10 2019/12/23
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23 成财税[2024]4号 2024/11/20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 浙财税政[2010] 2008/1/1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0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1] 2010/1/1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明确非营利组 厦财税[2019]6号 2019/5/27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优化 2018/4/3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求对《深圳市科学研究机构免 2014/12/26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内财税函[2022] 2022/8/5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 黑财税[2021]17 2021/5/18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2年第 苏财税[2022]20 20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