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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民政厅公告2024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2-1
实施时间: 2024-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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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一)文昌市慈善总会
  (二)海南智渔可持续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三)海南世界联合公益基金会
  (四)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
  (五)海南南海慈爱基金会
  (六)海南墨子慈善基金会
  (七)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八)三亚市崖州区致远教育发展基金会
  (九)海南灼华文化基金会
  (十)海南自有微光济困慈善基金会
  (十一)陵水先锋社区促进中心
  (十二)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
  (十三)海南健研健康发展基金会
  (十四)临高县教育基金会
  (十五)海南阳光医学健康创新基金会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民政厅
  2024年2月1日

相关附件:
关于2023年度_2025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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