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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前瞻培育未来产业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办规[2024]2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1-3
实施时间: 2024-2-5
失效时间: 2027-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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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前瞻培育未来产业的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3日

  关于前瞻培育未来产业的政策措施

  为前瞻培育未来产业,在现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政策基础上,结合未来产业培育特点,按照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服务、精准施策的原则,针对性补充关键环节支持方式,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建立天使基金投向未来产业机制
  (一)鼓励成都天使母基金重点投向未来产业。将未来产业纳入成都天使母基金的重要投向,按照市属国企基金管理,发挥天使投资基金对未来产业发展的撬动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在未来产业前沿生物、先进能源、未来交通、数字智能、泛在网络、新型材料六大重点领域方向,结合自身主攻的未来产业细分领域,设立区级层面的未来产业天使母基金,市和区(市)县两级协同打造未来产业天使母基金群。[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成都产业集团、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组建未来产业天使子基金。建立天使子基金精准发榜机制,根据未来产业细分赛道特点和基金管理机构关注重点,精准设置发榜条件,吸引全球顶级早期或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参与子基金组建。建立天使子基金分类遴选机制,依据投资管理机构的投资记录、行业或综合排名,分优先、特色、普通三类精准制定量化筛选细则,综合评定、择优选择子基金合作机构。[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成都产业集团、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三)创新天使基金管理运营模式。灵活设置天使子基金返投标准,根据投资项目的类型、阶段、能级、落地区域,加权认定返投完成金额。探索拉长天使投资基金考核周期,建立年度评价与3—5年考核相结合的考核体系。成都天使母基金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结合长期整体平衡要求,合理确定整体考核目标,不对单一项目进行考核。允许国有创投企业建立高管和项目管理团队以自有资金强制跟投、普通员工自愿跟投的项目投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制定成都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实行尽职免责。[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金融监管局、成都产业集团、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二、创新未来产业新型研发模式
  (四)高水平组建新型研发机构。推广“岷山行动”计划模式,聚焦前沿生物、先进能源、未来交通、数字智能、泛在网络、新型材料等未来产业重点领域,未来5年以“揭榜挂帅”方式,在每个领域至少组建1家以顶尖团队为核心、成果转化为导向、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综合支持。鼓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聚焦自身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细分领域组建相应的新型研发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五)增强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功能。围绕揭榜的未来产业具体领域,引聚包含技术专家、管理专家、产业专家等在内的创新创业团队,提升揭榜领域相关未来产业前沿技术成熟度,搭建概念验证、小试中试等技术熟化公共平台,孵化具备市场竞争力、投资机构认可的科技型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六)完善新型研发机构工作机制。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精准发榜工作机制,重点围绕企业、创业团队的工艺节点和创新需求明确发榜领域,灵活设置载体扶持、成果确权、资金回馈等支持激励条件。建立科学评估揭榜机制,重点从团队背景、战略需求契合度、技术成熟度、拟孵化企业情况、潜在市场需求等方面,综合评估团队揭榜实力。建立新型研发机构扶持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里程碑式考核进度执行资金拨付。建立专业化评价考核机制,强化项目实施的过程、结果管理和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七)支持成熟企业开展前沿技术攻关。支持链主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采取“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开展未来产业前沿技术攻关。鼓励市和区(市)县国有企业通过投入资金、技术、管理等多种模式参与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对市和区(市)县国有企业承担市级以上前沿技术研发、投资新型研发机构、组建概念验证中心等符合在当期确认的研发费用,按规定在经营业绩中视同利润加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三、引育未来产业新锐创业团队
  (八)鼓励未来产业天使子基金管理机构招引新锐创业团队。未来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新引荐(非天使投资项目)的外地未来产业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来蓉落户,按落户企业的实缴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予以返投认定。若企业形成固定资产,可按在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0%予以返投认定。[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金融监管局、成都产业集团、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九)鼓励未来产业新型研发机构招引新锐创业团队。鼓励未来产业新型研发机构以“揭榜挂帅”形式招引未来产业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新锐初创企业在蓉落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十)加强未来产业人才政策支持。深入实施“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对支撑未来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科研单位、高校、重点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与平台能级、科创投入、成果转化挂钩的人才计划定向单列支持机制,支持用人主体“带指标、带政策”靶向引才。对符合条件的未来产业领军人才及新锐创业团队,在资金、住房保障、教育、职称申报、医疗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运用成都市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支持新成立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使用专项编制招引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四、激励引导竞相发展未来产业
  (十一)支持未来产业孵化加速园建设。鼓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聚焦未来产业重点培育方向,结合自身未来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申报未来产业孵化加速园;市发改委围绕区域财政投入强度、创新资源优势、产业发展基础等方面综合评估遴选,对于通过遴选的统一按照“蓉耀未来·(细分领域)孵化加速园”进行授牌。支持未来产业孵化加速园利用创新资源申报国家实验室、天府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市级层面新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等科创资源优先在孵化加速园布局。支持各区(市)县采用“一园多区”模式参与共建国家未来轨道交通未来产业科技园。支持未来产业孵化加速园优先承办系列高层次研讨会、颠覆性技术大赛、基金专场路演等品牌活动赛事,引育未来产业法律伦理研究服务机构。鼓励优先在环高校知识经济圈布局未来产业孵化加速园,盘活利用校园及周边闲置空间建设成果孵化载体,经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批准并报市级产业部门备案,在5年过渡期内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不作变更,不收取土地用途价差。围绕未来产业用能特点构建能源保障体系,增强极端情况下未来产业孵化加速园电网安全韧性,确保电网承载能力适度超前匹配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对于市级层面天使基金投向未来产业孵化加速园的,适当加权认定返投完成金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成都产业集团、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十二)营造包容审慎创新环境。构建弹性包容的未来产业技术、产品和服务市场监管制度,试点探索“沙盒监管”等创新监管模式。支持市和区(市)县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围绕前沿技术应用提出采购需求,鼓励采购未来产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构建未来产业培育示范应用场景,围绕新型基础设施、绿色低碳转型、城市智慧治理等重点任务打造新场景、新业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网络理政办、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十三)给予综合评估激励。制定未来产业推进工作评估考核办法,对各区(市)县和未来产业孵化加速园工作开展综合评估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在市财政支持区域发展重大战略资金中予以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五、提供未来产业高水平智力咨询和专业服务
  (十四)组建成都市未来产业研究服务平台。按照近期、中远期阶段性安排,适时组建细分领域专家委员会,敏锐捕捉产业前沿发展趋势和体现多学科多领域交叉融合特征的产业新赛道。组织未来产业领域供需对接活动,举办“蓉耀未来”系列高层次研讨会、“蓉耀未来”颠覆性技术大赛等品牌活动赛事,推动天使基金管理机构举办“蓉耀未来”基金专场路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编办)
  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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