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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高质量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医保秘[2020]8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7-29
实施时间: 2020-7-29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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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扶贫办(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水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高质量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9号)精神,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确保高质量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定信心决心,坚决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当前,剩余贫困人口中患病人口占比仍然较高,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对脱贫进程产生不利影响,这都增加了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稳定住、巩固好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还需乘势而上、再接再厉。各统筹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的坚强决心,深刻认识已取得的决定性成就,要深刻分析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强化责任担当、坚定必胜信念、保持攻坚态势,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收官工作。要全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抗洪救灾和脱贫攻坚工作,着力巩固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和三重保障待遇落实成效,确保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二、落实联动机制,全力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各统筹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巩固维护好贫困人口动态应保尽保局面,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贫困人口医保应保尽保、保费应缴尽缴。对照扶贫部门掌握的贫困人口和纳入返贫监测范围的边缘人口(以下简称“边缘人口”)底数,全面排查医保参保、缴费状态,建立精准到人的参保缴费台账,做好新增贫困人口动态参保、缴费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有关部门按照“动态管理、按月比对、信息同步”的要求,落实贫困人口参保、缴费信息核查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口径统一、数据一致、参保状态同步。聚焦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户籍地医保和扶贫部门要持续关注贫困人口、边缘人口参保变化情况,做好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接续衔接,通过部门协作逐一核实处于特殊保障状态、异地参保相关人员参保情况,引导和动员未参保人员积极参保。
  三、实行梯次减负,稳定巩固三重制度综合保障
  要保持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落实落细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统筹用好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发挥好三重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协同做好脱贫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致贫返贫户监测。在全省医保系统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密切跟踪受疫情、汛情影响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医疗保障情况,落实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贫困患者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政策。做好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落实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工作,切实减轻贫困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在严格把控标准、准入精准前提下,简化规范门诊慢性病待遇准入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持续治理过度保障,做好资金整合和宣传解释,确保待遇平稳过渡。
  四、聚焦坚中之坚,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地区堡垒
  继续做好我省9个深度贫困县医保扶贫支持工作,突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沿淮行蓄洪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剩余8.7万贫困人口和重点督办的7个县、12个贫困村,继续做好医保扶贫支持工作,查实解决医疗保障方面影响脱贫成效的问题。医保干部队伍专业服务能力培训,优先覆盖深度贫困县医保部门。按规定落实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医疗费用结算等政策,着力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基层医保部门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促进“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落地,做好药品保供稳价工作,切实保障贫困地区、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利用可及性。持续推动各类要素资源和各方力量向重点督办地区倾斜。
  五、坚持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依托国家医保脱贫攻坚督战、调度和政策监测功能模块,动态监测重点市、县攻坚进展,及时发现、查核、整改贫困人口参保、各项待遇落实、“一站式”结算服务等方面短板问题。按照省委“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整改”的要求,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全面组织自查,排查影响医保脱贫攻坚任务达成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效考核、民主监督、自查等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各级医保部门要及时整改脱贫攻坚普查、脱贫摘帽县抽查、巡查督查等工作发现反馈的涉及医保的问题。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备上级医保部门。
  六、全面提质增效,持续优化监管和经办服务
  各统筹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保部门的政策指导,加大贫困地区基金监管力度,着力研究解决贫困患者“小病大治大养”、住院率畸高等问题,严厉打击利用贫困人口身份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稳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管理,落实就医地管理责任,探索异地就医费用协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机制,建立跨省跨区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打击异地就医过程中的欺诈骗保行为。做实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加快全省医保信息平台建设,2020年内全面健全完善贫困人口市域内三项制度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制度和《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负面清单》,引导贫困人口合理就医、适度就医。医保部门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措施,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优化转诊转外程序。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医保协议医师制度,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按疾病诊断分组分值(点数)付费、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病种医保结算等支付方式改革,重点加强对贫困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医疗服务情况的监管和指导。
  七、着眼长远发展,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接续衔接
  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过渡期内,保持医保扶贫政策相对稳定。鼓励稳定脱贫两年以上的地区,探索贫困人口分类管理、待遇细分机制,丰富医保脱贫攻坚“脱贫不脱政策”内涵。结合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开展完善医保扶贫政策课题研究,评估前期政策实施效果。推动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平稳过渡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统筹研究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解决相对贫困的医保扶贫长效机制。各统筹地区要全面总结评估本地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效,加大舆论宣传,深入挖掘基层医保干部典型事迹,寻找最感人的医保扶贫故事,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尽锐出战、靠前指挥,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攻坚举措,对账销号做好问题整改,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发挥攻坚合力,确保坚决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确保脱贫任务按期完成。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落实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备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扶贫办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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